春节期间一些商贩摊点乘机流入街头,部分门店出现了店外占道经营的违规行为,致使部分街区和路段乱象丛生,严重破坏了市容及环境卫生秩序,为了尽快恢复城区市容及环境卫生秩序,我局决定从2021年2月19日开始,对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秩序逐街进行清理规范,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2021年2月19日开始,集中执法人员联合交警、园林等有关部门开展城区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

二、城区各商铺、门店所有货物必须进店,严禁店外经营和占道摆摊设点、堆放杂物。

三、取缔城区所有流动摊点,全部进入农贸市场内经营。

四、城区各单位、门店、商铺严格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包秩序:门前严禁摆放货物、堆放杂物;包卫生:保持门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包绿化:爱护好门前绿化树木。

五、对摆放在店外、公共场所或占道经营的货物、经营设施及堆放的杂物,请各经营户自觉规范清理,对不配合整治活动自行规范清理的,将在集中整治活动中一律予以查扣,并依法严肃处罚。

六、对乱泼污水、乱倒垃圾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将给予严厉警告,对不听劝阻、屡禁不止破坏市容环境的行为按照市容秩序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七、对拒不配合秩序恢复集中整治行动,干扰、阻挠和妨害整治工作正常开展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徽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2月19日

来源:徽县城管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请告知陇南视线,我们编辑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