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调解,在我国有着悠久历史。它根植于中国传统的“和合文化”,通过“和合”的方式来解决矛盾与化解冲突,倡导不同行为主体之间相互包容,以包容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以仁爱之心化解冲突矛盾,实现各事各物之间的和谐共存。人民调解,承载、契合了中国传统社会的思想渊源和价值理念,同时也被其他国家誉为“东方之花”,是我国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通过“法、理、情”的综合运用,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发挥着独特作用,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

为全面反映我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机制工作全貌,我们从《奉贤区人民调解案例实录2020》中撷取了2020年度奉贤区调解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原汁原味地呈现人民调解日常面对的纠纷类型和调解思路,展现人民调解对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实效。

案情简介

患者潘某,女,97岁。因“反复胸闷10年,加重半小时”入住某医院,入院诊断为: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2.高血压病2级很高危,3.心律失常,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4.白细胞减少症,5.睡眠障碍,6.恶病质,7.右侧肺炎,8.胸腔积液。入院以后给予芪参胶囊、硝苯地平缓释片、艾司唑仑等对症处理。2020年2月21日凌晨4时许,护工发现患者摔倒,医生查体检查,发现左侧眉弓处可见3cm伤口,予包扎对症处理。当天下午接到医院通知,家属自行带患者至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并于当晚将患者送回。2020年2月22日早上,患者出现呼吸微弱,口唇紫绀,下颌式呼吸,呼之不应,脉搏测不出,立即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于2020年2月22日07:18宣告临床死亡。

患方认为:患者与某医院签署护理协议,患者摔倒与医院护理存在一定关系;患者摔倒后没有及时告知家属,延误治疗,且死亡与摔倒存在因果关系。医方认为:本次为意外事件,愿意从人道主义进行协商处理。

调解过程

纠纷发生后,患者家属通过12345热线找到医调委。由于处在疫情期间,患方拨打医调委24小时热线电话申请调解,并陈述纠纷详情及诉求。调解员立即电话联系医方,进一步核实患者诊疗经过、医方意见及调解意愿。为减少疫情期间接触,医患双方通过微信平台将材料提交。

患方认为:与医院签署护理协议,患者凌晨突然摔倒,医方没有及时通知家属,到外院治疗时已经迟了,伤口已硬化。患者虽高龄,但平时身体尚可,摔倒后突然死亡,是医方的责任,必须给家属一个说法。

医方认为:患者摔倒后查体,予以包扎对症处理,考虑疫情期间,减少接触,加之家属来院不方便,无特殊情况不能直接接触患者。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因此院方先予以相关检查,明确有无骨折等情况后一并通知家属。

调解员在听取双方意见,查看病史材料后,对该纠纷责任分担有了初步的评估,并提出问题:患者与医院签署护理协议,包含夜间特需等服务,医方护理是否尽到义务;患者摔跤后相关检查是否到位、是否及时治疗。在多次背对背调解后,医方仍坚持己见,认为在患者摔跤后的检查和治疗及时、到位,符合常规,只能从人道主义适当考虑。

针对争议焦点,调解员决定启动专家咨询程序。专家仔细阅读患者病史资料,分析指出:患者高龄,基础疾病多,本身易发生意外损伤及突变情况。在病情处理中,医方履行过告知义务,但患者外院处理后回到医院,仍需密切监护。在外院治疗,应完善头颅CT,了解外伤后病情变化。综上,医方在整体过程中有相应措施,但需加强及时反馈病情变化相关制度,虽然与死亡无直接因果关系,但应考虑相应的补偿。

调解员将专家咨询意见反馈给医患双方,患方表示认同,医方表示与内部咨询意见有出入。经调解员多次劝说,医方终于承认在制度管理上的不足,表示会加强护理管理,加强监护措施,但患者死亡与医方无直接因果关系,患方索求标的过高,难以接受。

调解结果

医患双方在人民调解员的主持下,签订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书,医方一次性赔偿患方包括治疗、丧葬、精神抚慰等费用。

调解心得

本案例中,患者高龄,基础疾病多,与医方签署护理协议,医方应尽到自身义务,做好护理工作,直视管理制度上的欠缺。医调委作为第三方,在公平、公正、公立的立场上,理性看待问题,找出矛盾焦点,理清思路,加以疏导。面对争议焦点,启动专家咨询程序,提供专业的依据,有力说服医患双方,最终化解纠纷。

撰稿人:顾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