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庆住建执罚字[2020]安全第08号):
经查明,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11月,在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民用供水业务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工程三标段乘新二小区施工过程中,存在未对施工区域内堆存的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等采取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等行为,违反了《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根据《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生效日期:2021/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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