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高邮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发布以来,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充分理解和支持。然而,尽管警方三令五申,还有人心存侥幸,顶风作案。近日,高邮市区查处1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张某于2月15日心存侥幸在市区一饭店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蝶园派出所查处。经查,2月12日晚9时30分,张某准备下班时,发现店里有两个“月光宝盒”手持式烟火,于是心存侥幸在店门口燃放。张某被传唤至公安机关后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张某进行处罚。
警方提醒:高邮市城区全年禁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坚决响应市委市政府禁放规定,严查违反规定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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