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实习生靖昊 记者刘嫚 近年来,由于法院审委会面临“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等问题,呼吁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的声音不断。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民主党派农工党界别小组拟提交《关于规范审判委员会讨论决议案件的提案》,建议审判委员会在讨论决议案件时通知当事人、律师旁听。提案还建议,审判委员会会议应当公开进行,减少暗箱操作,以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判决的公信力。
在法院中,一些疑难、复杂、重大案件通常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度设计初衷是为了发挥集体智慧,提高审判质量。
但农工党认为,审委会人为割裂了审理权与裁判权。在某一具体案件中,绝大部分的审判委员会委员都不是该案件的审判人员,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审理者是审判员(陪审员),裁决者则是审判委员会的各位委员。如此,造成了审、判实质上的分离,让案件审理存在审而不判和判而不审的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农工党建议,人民法院都应成立以各专业法庭为单位,以专业法庭的主管院长、庭长、副庭长、资深法官等为主体而组成的专业法官委员会,对本法庭的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专业性的讨论。专业法官委员会讨论案件的结果,原则上应对该案件具有拘束力,以减少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数量。
此外,农工党还建议,审判委员会在讨论决议案件时应通知当事人、律师旁听。为减少暗箱操作,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判决的公信力,审判委员会会议应当公开进行。
南都记者关注到,邀请律师到法院审委会旁听会议在陕西、福建、内蒙等地法院已有尝试。例如,2019年5月10日,山西晋城中院召开审委会,讨论一起二审诈骗案时就邀请了该案的辩护律师参与现场讨论。
晋城中院微信公号发文称,长期以来,审委会的运作流程通常为主审法官制作审理报告、向审委会口头汇报案情,委员讨论案件、对处理意见进行表决的模式。审委会委员对案情的把握主要依赖于主审人的汇报,而主审人的审判经验、先入为主影响、信息间接传递的误差等原因,容易导致委员对一些疑难复杂案件的讨论出现偏差。为破解审委会制度“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弊病,晋城中院在《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基础上补充出台《关于建立审判委员会听证制度的规定》,将听证制度在全市法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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