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2309中国检察网,麒麟区西城街道一居委会主任尹某某在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期间,使用集体资金28万元雇佣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暴力拆迁。现被麒麟区人民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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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被告人尹某某作为麒麟区**街道**社区居委会主任,受**街道办事处委托负责开展**村征地拆迁工作期间,逾越职权,使用集体资金28万元雇佣常某某(另案处理)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暴力拆迁。

常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在被尹某某雇佣后,以拆迁公司为名,有组织有预谋的对**社区白泥坡中下村不同意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多名住户进行威胁、恐吓、殴打、对住户口的门窗进行打砸,逼迫拆迁户签订拆迁协议,造成拆迁户及其家属家不敢回、班不敢上、书不敢读,四处躲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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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某某的行为导致当地群众对政府及基层党组织产生误解,严重破坏了当地政府及基层党组织的正面形象、严重危害当地社会治安,引发群众广泛不满,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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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尹某某,男,1974年生,汉族,初中文化,系原西城*官桥社区居委会主任,户籍所在地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因涉嫌滥用职权罪,于2020年1月2日被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尹某某,作为社区领导,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中,故意逾越职权,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造成公共财产损失28万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被告人尹某某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图文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