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瑞贝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8,153.8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71%,其中累计质押股份数量27,265万股(含本次质押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71.46%。

本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接到控股公司通知,获悉其质押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 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8,565万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48.6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40%,对应融资余额2.15亿元;未来1年内(不含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8,700万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2.8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69%,对应融资余额1.00亿元。控股公司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定,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经营利润、投资收益等。

2.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上市公司股东股份出现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风险

本公司控股股东具备较强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及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