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我们习惯把犯罪的人叫做劳改犯,意思是用劳动赎罪的罪犯。其实劳改犯并不是现代社会的发明,它是在夏代就有的一种惩罚措施。
中国绵延五千年的文明,除了文化的发展,监狱制度发展也是源远流长。根据《竹书纪年》所载:“夏帝芬三十六年作圜土。”夏帝芬是谁?他是夏朝的第十代帝王,少康的孙子,继承了父亲姒杼的勇武,平定了居于淮水、泗水间的九夷部落,扩大了夏朝的版图,算得上一位有为君主。
他平定九夷的功绩在历史上并不起眼,倒是发明监狱的贡献记载颇多。早期关押犯人的地界儿不叫监狱,而是叫圜土,划出一块地儿,四面堆砌土墙,形状如斗,这就是早期关押犯人的地方。
犯人的类型基本上都是战俘和奴隶,还有小部分被认为妨碍社会安定的罢民。这里的罢民指的是无业游民、流浪汉、乞丐等,“民不能自强于为善者谓之罢民,夜纳之圜土,而昼则施以职事。”从《秋官·大司寇》这句话我们可以看书,古代的治理者极其讨厌懒汉,假如你游手好闲就会把你抓起来,晚上睡监狱,白天起来做工。
相比于咱们现代,你讨饭无业顶多面对的是四邻八乡的指责,可不会一言不合抓你蹲大牢。为什么无业会被抓去坐牢呢?因为上古统治者认为,这部分人是国家贫弱的根源,对国家的生存有着严重的损害,闲事生非不如对他们严加管教,投入监牢去修城墙,以此维护统治预防犯罪,从这里看懒惰的人在哪个时代都不受欢迎。
早期监狱除了圜土,还有一些更为简陋的关押地,比如画地为牢在地上画个圈儿蹲进去不准动,以表示像牲畜一样困于某地,侮辱大于惩罚的地牢。还有将人捆上大黑绳子,扔进丛棘中的丛棘之刑。这些都是生产能力低下,导致原始人类不得不利用简易的自然之物对付罪人。
夏商时期,监狱的发展记录在了甲骨文上,透过这些龟甲我们能够详细的了解到远古时期的监狱管理和发展进程,从殷商时期出土的陶俑,我们能窥见夏商时代对于犯人已经有了桎梏制度,会捆绑他们的手脚,限制自由。
从现存史料看,夏商时期的圜土存在一定的教化之义,到了周朝这种劳改更为完善,会主动收纳无业游民,通过监禁期间的强制劳动手段达到改造犯人好逸恶劳的习性,养成犯人赖以谋生的生活技能。当然从部分史料的只言片语中,我们还能发现夏商时代监狱采取的是杂居制,无论男女老幼,罪重罪轻都是锁在一起的,一直到周朝,贵族才有了单独的关押处。
夏朝的“圜土之制”是中国古代监狱管理最早的成文记载,它表明早在三四千年的夏朝时期,我们中国就有了集中管理犯人实行劳动改造的监狱管理制度,它比西欧惩治监狱教感化院的创始要早了2650年,对研究现代监狱学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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