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应反思自身所秉持的“负责观”,负责不是代替学生做选择,而是引导学生尊重自己,做出理性选择。

文 | 竹 里

近日,一张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2020年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的截图,在网络上传得沸沸扬扬,其中一条“法医学专业仅限男生”格外刺眼。

该方案发布的日期是2020年4月15日,虽然不是今年的最新方案,但依旧在舆论上生出波澜。

有网友表示,学校设置 转专业限制,是结合了当下的就业现状,并不涉及性别歧视; 也有网友表示,即便有些专业确实对女性不友好,存在就业困难,但“愿不愿意去”的选择权,应该交给女性自己。

目前,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官网上,仍然挂着这份文件。 笔者查询发现,事实上,该学院这一规定并非新鲜事,在该校 2019 年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中,也明确规定: 法医学专业仅限男生。

从政策角度来讲,目前,国内尚未就“转专业性别限制”出台相关文件。 严格来讲,校内转专业,也属于招生,招生中如提出性别限制要求,要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但在《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3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第 43 条规定,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既然国家严令禁止高校划定男女生录取比例,校方设置这个门槛,出于什么考虑?该校有老师表示,这项规定主要是因为法医专业的女生就业比较困难,为了学生今后就业比较好,所以不建议女生转进来。

按照这位老师的措辞,是“不建议”,而不是限制。客观而言,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不建议”是告诉女生最好不要转专业,但决定权在女生自己,如果女生确实想转,满足条件即可转,至于转专业出现什么问题,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

而“限制”是直接剥夺了学生转专业的权利,无论女生想不想转,性别只要限制在男生范围,就有性别歧视之嫌。知名教育专家熊丙奇认为,害怕就业难,就一刀切地限制性别,看似是对学生负责,实际上是侵害了学生的合法权利。

高校作为教育机构,在尊重学生发展的独特性和个性化上,完全不必把转专业的条件,上升到性别的角度,开诚布公地把就业现状告知学生,让她们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能力自主规划择业,不失为一种合理有效的方法。

图片来源网络

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从事法医行业的女性群体越来越庞大。笔者曾接触过一位从业十几年的女法医王静(化名),从小深受TVB热播剧的影响,报考时坚定地填报了法医专业,当时班里的男女比例还是5:1,近些年,这一比例的差距逐渐缩小,女性也因细心、更容易沉静下来,在法医工作中占据了很大优势。

比如,一个人手指上有一道白圈,女性更容易注意到这点,并进而推测此人可能是戴戒指的,再去寻找这枚戒指,为物证提取打开思路。 鉴于此,如果愿意从事法医的女生们,因为高考填报志愿、录取等原因,被拒之门外,无疑是残酷的。

但王静也坦言,真正从事了法医工作,要比文艺作品中残酷得多。她经常劝身边的女孩子:不要做法医。原因不外乎三点,女性在从事法医工作中,确实存在一些劣势,胆子大和心理素质强只是最基本的条件,对体力要求也极高。

石原里美在日剧《UNNATURAL》中饰演女法医

最关键的是,在24小时值班制的工作强度下,女性内分泌系统很容易被打乱,对女性的健康危害较大。任何时候,只要你接到电话,都要立刻冲到现场,而人的情绪长期处在紧张状态,加上体力不足,判断力就很可能受到影响。

专业无关性别,综合而言,任何职业都有优劣势。 如果学得好,不愁找不到工作; 即便毕业后找不到专业对口的工作,需要换职业,那也是学生们的自主选择,学校无权干涉。

高校应反思自身所秉持的“负责观”,负责不是代替学生做选择,而是引导学生尊重自己,做出理性选择。

部分资料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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