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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天津女教师怒骂学生事件在网络上持续发酵,尤其是在当地教育部门作出撤销其教师资格并调离岗位的处理之后,更是再次引发了热议的浪潮,一部分非教师群体人在该教师得到处分后感觉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也有一部分教师群体人在该教师受到处分后感觉今后还是做个佛系教师为好。

同一件事引发两种截然不同的评议结果是因为各自站立的角度和所处的身份不同,非教师群体人以这样的个例来指责整个教师群体是以偏概全不负责任的做法,对良好教育生态环境的形成极为不利。教师群体人以这样的个例来警示自己今后要做个不闻不问不管不理的佛系教师也是没有必要的。

教师的神圣职责就是教好书育好人,在教书中育人,在育人中教书,在这过程中自然会涉及到对性格各异秉性不一的学生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合理适度的惩戒是必需的,这是教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只是要把握好教育惩戒的尺度,按照今天颁布实施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依规惩戒即可。

如果老师们对那些需要采取一定的教育惩戒手段才能达到应有的教育效果的学生置之不理任由发展,这不仅违背教育的初衷也是偏离自己的教育初心,也就更谈不上维持自己的课堂教学秩序以及达到教好书育好人的目的了。老师们,也不能因为天津女教师事件而让自己离教育初心渐行渐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