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长教子无方,存在不同程度的养育焦虑,部分家长对孩子生而不养、养而不教,还有的家长过度溺爱、放任孩子,让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尤其在新冠疫情爆发后,居家学习让家庭教育弱化的短板凸显出来。

对于这一不良的社会现象,全国政协委员马国湘已经关注很多年。前不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草案)》正式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并公开征集社会各方面意见,让马国湘委员感到欣喜。他说:“家庭教育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正式纳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法治化管理轨道,这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里程碑。”

家庭教育能力亟待提高

《草案》明确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并规定了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学校、其他有关社会公共机构等不同主体在促进家庭教育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草案还明确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干预家庭教育的情形和主要措施,并对强制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施作出规定。

对此,马国湘认为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家长,过去接受的教育和训练很少,家庭教育能力亟待提高,同时也反映出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成为大批家长们的迫切需求,因而《草案》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依法设立家庭教育服务机构”。但是,目前市场化的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存在诸多乱象,鱼龙混杂,主要表现在登记注册、教师资质、课程设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有效供给。

针对以上问题,马国湘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前,提交了《关于以德育高地建设为目标,促进家庭教育法实施的提案》。

建议细化《家庭教育法(草案)》

马国湘在提案中建议从可操作性出发,《草案》应当对家庭教育服务机构依法设立的程序、条件、监管机制以及目前线上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等,作出进一步细化规定,并建立刚性约束和评估机制。

他认为首先应建立家庭教育的主管机关,建议由教育部门主管家庭教育工作。其次,对于各部门、组织促进家庭教育的工作,应在同级别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妇儿工委)的协调下,建立定期评估机制,由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最后,对于评估的结果要建立改善机制,真正让家长或者准家长感受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效果。

疾呼建设立德树人的德育高地

马国湘委员注意到学校的家长学校和社区的家长学校所提供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更多的是满足普遍性需求的指导服务,但实践中,家长也需要更多的个性化指导服务,而《草案》对家庭教育促进措施方面的规定没有具体抓手,没有做到一对一、精准指导家庭教育。

马国湘疾呼应该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以构建家风、家训、家庭价值观、家规、家庭礼仪等家庭文化为引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以各单位党组织为组织主体,以党建活动为重要载体;以将学校建设成为本地区家庭教育的支持中心为任务的立德树人德育高地。

他认为以学校为辐射的德育高地建设是让学校成为社会的德育高地和教育资源的整合中心,服务家庭进而服务社会的各个层面,具有辐射性和整合性,使得学校成为家长的学校,使家长成为主力军,使主力军成为有训练的“专业”群体,并有力整合社会资源实现协同育人目标,进而让家庭教育立法“实”起来。

来源: 华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