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吉水县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吉水县白水镇国土所原所长邱佐剑、规划所所长吴鹏杰危房改造审批工作失职失责问题。经查,2015年-2016年,时任白水镇国土所所长邱佐剑、规划所所长吴鹏杰,对蝉溪村村民黄某违规申报的危房改造补助审查不严,工作失职失责,导致黄某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5万元。此外,邱佐剑、吴鹏杰还存在农村建房审批把关不严,致使4户村民违规批地建房等问题。2020年10月,邱佐剑、吴鹏杰同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吉水县冠山乡浒岭村袁家小组原小组长黄后仁套取危房改造金问题。经查,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12月期间,时任冠山乡浒岭村袁家小组组长黄后仁利用职务之便,隐瞒自身家庭的真实经济状况与新建房屋批建情况,违规申请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5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20年12月,黄后仁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3、吉水县双村镇双村村原村委副主任肖春根虚报冒领国家补贴问题。经查,2014年-2019年期间,时任双村镇双村村村委副主任、村委委员肖春根,利用职务之便,在本人已享受国家粮食补贴、耕地地力补贴的同时,以其妻子名义伪造、登记耕地面积,违规领取粮食补贴、耕地地力补贴等共计9073.45元。2020年9月,肖春根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4、吉水县阜田镇村前村原党支部书记肖头水在低保评审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经查,2017年4月,时任村前村党支部书记肖头水利用职务之便,在低保听证会前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亲戚向参评群众代表说情打招呼,使其获得低保。2020年12月,肖头水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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