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英国,也许你想到的是伊丽莎白女王背后略显复古的君主立宪,又或许想到的是穿着礼帽、燕尾服所代表的绅士,又或者是多雨阴沉的伦敦。

不过要说英国在整个欧美最大的一个特点恐怕还是“贵族”二字,所谓的绅士风度也不过是英国独有的贵族传统下诞生的某种道德产物。

从政治文化的角度上来说,甚至有学者认为“到20世纪为止的欧洲史,就是一部贵族史”,而其中英国贵族体制更是一笔古老的政治遗产。事实上正如《在传统与变革之间——英国文化模式渊源》所说,“英国政治制度是几乎所有现代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母体”。

诸如权力分立原则、普遍选举原则、依法治国原则等等最早都是在英国形成的,然而任何人类的文明都是一个孕育成长的过程,英国现代政治也恰恰源于中世纪背景下独特的英国贵族政治文化之中。

中世纪英国贵族的诞生

一般意义上来说,英国的中世纪与整个欧洲的中世纪划分有所区别,英国的中世纪普遍认为是从诺曼征服到1485年玫瑰战争。这两个节点的意义在于,前者是指在诺曼征服以前,到处是大大小小的战争,文明建树寥寥,许多制度文化最多处于孕育当中;而后者则是战争直接导致诺曼贵族的锐减,而这导致了英国的政治和贵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而早在诺曼征服之前的5世纪初,日耳曼部落酋长侵入了仍处于原始氏族社会的不列颠,破坏了固有的平等体系,也直接导致了5世纪到诺曼征服以前长达数世纪的战争。在此背景之下,能征善战的部落首领们逐步演变成国王与军事领袖,不过也促使了国家机器的诞生与成长,国王开始给予亲近的军事领袖土地的赏赐和政治上的特权,成为中世纪英国贵族的胚胎。

而诺曼征服的结果是外族法国人征服者威廉通过军事手段征服了不列颠,并且把大陆先进的以租地制为基础的封建主义带到了不列颠,这也是之前的军事贵族转变为封建贵族的政治基础,最终形成了国王-贵族-平民的金字塔社会等级制度。

自由与权利

关于西方社会,听得最多的一个词大概就是“自由”了,对于欧美国家来说,自由的意义甚至有时堪比生命。而早在中世纪,liberty这个词是与privilege同义的,现在来说,前者指自由,后者则是特权。

因此,对于中世纪的贵族阶级来说,自由就意味着做某些事情的特权。针对贵族与国王,则是指贵族本身对于国王权力的制约。而至于贵族能够发展出制约国王权力的局面最根本的还是诺曼征服中封君封臣制度下中世纪英国形成的某种契约关系。

贵族能够区别于平民的地方恰恰是“自由”的权利,因此在整个中世纪,尽管国王有意识地去分化贵族势力,包括给予贵族的封地并非连续的土地,然而贵族们还是在尽力去保证着自己区别于平民们的基础性权利。

  • 领地权利

与中国秦汉之前的分封制类似,在国王授予自己的领地之内,贵族全权管理领地内的事务,是实际的直接统治者,当然根据自己需要还可以继续分封听命自己的附庸。另外领地内的大贵族有权利审判发生在自己领地上的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而且有镇守边境、要地的责任的贵族们也相应拥有常备武装和私家法庭的权利。

再者贵族也可以控制自己领地上臣民的迁徙和婚姻,从这个角度来看,贵族们能够深刻影响平民的日常生活,因此这些贵族享有的恰恰是自己臣民和仆人更为直接的忠诚。事实上,《全球通史:1500年以后的世界》中就提及“大多数人首先认为自己是基督教徒,其次是某一地区如勃艮第或者康沃尔的居民,只是最后才会说是英吉利人或法兰西人”

最后,领地上的所有矿产、酿酒、土地产品也都收归领土贵族所有,享有土地占有权和狩猎权。总而言之,大贵族几乎拥有领土上的一切自治权。

  • 财政权利

中世纪英国贵族的财政特权主要是财政豁免权、私人征税权、估税和批准征税的权利。在这方面,与欧洲大陆不同的是,英国贵族并不享有免税权。不过因为当时税收体制还不健全,贵族们往往通过各种手段达到避税、逃税的目的,不过这也导致了贵族与国王之间长期在税收问题上的斗争,而上面提到的批准税收的权利就是国王妥协后的结果。

其意义在于国王征收直接税需要得到议会的批准,值得一提的在于,只有负责贵族税务管理的官员受到国王的指派,而领地内负责税务的都是乡绅,不对国王负责。

  • 政治参与权

在中世纪英国贵族谋求自己最大的自由的问题上,自身的政治参与权可谓是重中之重,因为这才是制约王权以维护自己自由的最直接和根本的权利。具体来说,其时的政治参与相关特权包括了参与议会的权利、对某些官职的任免以及优先的升迁。

很明显,恰恰是这些权利才能够让当时的贵族拥有比较大的财政权力,甚至可以影响贵族的分封、国王的罢黜和拥立从而达到他们所追求的自由。在这三种权利之中,随着中世纪贵族政治文化的巩固,能否参加议会上院会议成为衡量英国贵族的一个重要标志

因为当贵族处在一个贫困的境地导致其身份有名无实的时候,出席议会的权利自然就不存在了,而其也很难继续在贵族这个圈子里保持区别于平民的尊严和特权,最终沦为真正的平民。

而本质上而言,议会是英国主要的政治事务决策平台,议会不仅能够决定了中央层面上官员的任免和罢黜,也对整个封建体系中的立法产生极大的影响,参与到其中意味着拥有影响甚至控制议会决策的机会,而议会决策所探讨的无异于各方利益分配问题,在其中掌握尽可能大的话语权就是拥有更大利益的前提。

  • 荣誉权

不管是本文探讨的贵族文化还是文学作品中经常出现的骑士精神,又或者是英国标签式的绅士风度,如果从中世纪贵族权利影响的角度来看,和这些紧密相关的其实恰恰是贵族普遍要求和拥有的荣誉权。

荣誉权相比前三种权利似乎有些虚幻,但是这恰恰是法律所承认的一种等级身份,诸如专有的称号、服饰、身边人员的配置而成为区别于平民外显的标志。

中世纪贵族的责任

荣誉权看似不能给贵族带来实际的物质利益,然而恰恰是这种偏向于道德要求上的权利导致了中世纪贵族的法治观念、忠诚意识以及天然的主人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 依法治国

在丘吉尔的《英语民族史》中提到,“封建社会的整个结构是以誓言的神圣为基础的,对于毁誉的人,贵族和教会都会予以强烈的谴责。”从这里可以看出,在法治并未成为共识之前,誓言是保证中世纪许多权利和义务能够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

但是事实是,背叛誓言在中世纪也极其普遍,诸如亨利一世加冕时答应尊重和保护贵族的权利,然后到头来都是口头上的说辞而已。所以,在这种充满不信任和不稳定的情况下,贵族们开始寻找新的有效约束国王以保证自身特权的方法。

在这种背景之下,权利和义务开始被以成文法的形式记录下来而后发展成法律,《自由大宪章》的诞生也使得中世纪贵族也越来越相信法律,推崇法治精神。

当然,这样的法治精神和后世也不尽相同,在托克维尔的《论美国民主》中提及“英国的法制和习惯向来是按照贵族的要求建立起来的,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占据了统治地位和按照自己的意志去指导公共事务”,尤其在中世纪,法治精神谋求的是限制王权,保障贵族的权利

  • 贵族也忠君

虽然中世纪贵族时刻在与王权斗争谋求权利上的保障,但是其时贵族仍然有鲜明的忠君思想,这可以追溯到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亲兵制度,而后进入封建时代,国王与贵族之间更多的是权利和义务的相互契约关系,征服者威廉更是在1086年要求所有人对其宣誓,做一名“对国王的忠诚高于一切别人”的人,哪怕是封臣贵族违背誓言就是叛逆者。

另一方面,这也导致贵族的忠君思想和其荣誉权相捆绑,产生更大的约束力。长此以往,忠诚实际上成了国王与贵族之间的政治情感纽带。

  • 主人公意识

与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不同的是,贵族们在与王权的斗争过程中诞生了法治氛围,保障了自己极大的“自由”,使得贵族对于领地上的土地和人有更切实的主人翁意识,而这又反过来决定贵族承担主要的社会责任,提高参与议会会议的积极性。

事实也证明中世纪,政治是贵族的事务,政治领域为贵族所垄断,虽然没达到架空国王王权的地步,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贵族处在了政治轴心,这或许也解释了如今的英国仍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的现象,在外人看来有些过时但对于英国来说,它仍然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其实,看到英国贵族的形成,似乎总能想起中国的分封制,而后两者的发展却截然不同,中国向着中央集权国家滚滚发展,而英国却在中世纪让这些贵族们在政治文化之中承担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历史的发展有其偶然性,而对于英国来说,中世纪贵族政治文化中内蕴的法治思想、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以及社会责任感无疑在深刻地影响这个国家后续的发展,甚至成为英国在近代成为第一个世界范围的日不落帝国内在的源动力,以及这样的一个岛国在失去霸主地位后仍然能够彰显着自己骄傲和自尊的一面,以“绅士”之形象傲然于世界之林。

参考文献:

《英国政治与文化的贵族传统》

《中世纪英国贵族政治文》

《中世纪至近代早期英国贵族社会地位的变化及其学术形象的嬗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