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最为一项以欺诈为手段的犯罪行为,在我国国较为常见。这类犯罪人员多以高回报、高收益等非法手段,套取被害人的资产,达到占为己有的目的。那么集资诈骗罪,有哪些法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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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有哪些法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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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孙志强律师解答:

集资诈骗罪的法律特点如下:

一、诈骗手段具有特殊性;

二、行为方式具有特殊性;

三、被骗对象的公众性和广泛性。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孙志强律师解析:

对于非法占有目的认定,不应简单的根据行为人对资金用途的虚假表示,及资金的损失后果就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比如行为人非法集资后没有按照其对外宣称的投资用途使用资金,但是用于其他用途,最后仍导致资金损失,这就需要综合考量犯罪分子对资金具体的使用原因及用途。如行为人仅仅是改变正常投资的用途,则不宜径行认定其非法占有目的。如行为人非法集资后将资金用于赌博等不法行为则不然。

需要注意的是,以发行彩票的方式非法集资,即便出资人对资金用途甚至风险比例有认识,行为人也将资金用于购买其发行的彩票,没有保证必然性回报仅仅是承诺了博彩回报的可能性,其犯罪行为也成立集资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