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损坏、遗失后

该怎样补办?

官方答复来啦

泸州市人社局近日在官方网站

发布了证书办理指引

就不同类型证书补办

所需资料和程序做出说明

补办中、初级评审类证书

所需资料

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的中、初级评审类证书,补办时所需材料为:

2013年1月1日以后颁发的证书,持证人提供《泸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一式2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声明》(一式1份)、近期2寸证件照1张;

2012年12月31日以前颁发的证书,持证人需提供《泸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一式2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声明》(一式1份)、任职资格文件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证件照1张。

补办高级评审类证书

所需资料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更换)登记表》(一式2份);

登报声明原证作废的原件(必须是有国家统一报刊号的市级以上报刊) (一式1份);

任职文件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式1份);

补办人员近期纸质2寸照片1张、个人请求补发证书的申请(一式1份);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单位证明(一式1份)。

补办考试类证书

所需资料

个人请求补发证书的申请(一式1份);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更换)登记表》(一式2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

证书登记表或成绩证明,以及最后一科考试通过时间:XX年XX月XX日;

补办人员近期电子照片,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像素295×413,尺寸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10KB,底色为白色。

需要注意的是,补办证书时所需资料均需单位加盖公章。

证书补办程序

■个人申请,向所在单位提交补办所需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者不予受理);

■所在单位严格审核,如情况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分别在相关复印件和有关表格材料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由个人携所需材料报市人社局专技科办理(县区属单位人员资料由各县区人社部门统一报送);

■市人社局专技科审查后按权限审批办理或统一转报省职改办办理。上报时间按省人社厅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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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丨杨茜 樊鸣霄 编辑丨曾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