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零售药店:

根据3月8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精神,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决定自2021年3月13日起,全区零售药店恢复销售目录内176种退热类药品。同时,各零售药店要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一、将退热类药品纳入疫情监测目录,销售时实名登记购药人员信息并上传至省药监局“零售药店常态化监测警戒系统”;

二、做好解封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尤其是药品效期管理,严禁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

三、其他疫情防控措施继续执行。

(北仑发布综合编辑,资料来源:北仑市场监管)



 关于恢复全区零售药店退热类药品登记销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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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全区零售药店退热类药品登记销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