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减少交通违法、预防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鄂托克前旗大队决定于2021年4月1日启用鄂托克前旗境内国道G338线和省道S317线的22处区间测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县道通城线1处固定测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对车辆超速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限速70公里/小时);对抓拍到的超速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鄂托克前旗大队

2021年3月15日

来源: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鄂托克前旗大队

编辑:刘璟璐

校审:尚铁兵 郝晓琴 张茜

终审:任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