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

5种违规行为将被严肃查处

湘潭在线3月17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宋锴)3月16日,全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从即日起,湘潭市教育部门将在普通中小学校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严肃查处群众反映集中、影响湘潭市教育形象的典型案件。

这次将重点督查5种违规办学行为,包括违反教育教学常规、违规招生编班、违规征订教辅、违规补课、违规收受职业院校招生费用等方面的违规行为。

违反教育教学常规是指违规开课设节,未开齐开足规定课程;随意提高教学难度或加快教学进度;违规布置作业,超量、超标布置作业,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违规举行统考;在校学习时间过长,未严格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和睡眠时间;组织学生参加违规举办的竞赛活动。

违规招生编班是指违反招生计划;违规跨区域招生;违反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或以考试、竞赛等成绩作为录取依据;通过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班和培训机构等进行招生,利用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变相违规招生;举办重点班;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择校费”“捐资助学款”等费用。

违规征订教辅是指违反教辅材料选用“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原则;违反教辅征订“自愿订购”“无偿代购”“公示公开”“规范流程”等要求。

违规补课是指学校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成建制补课;学校举办学科培训班和学科培训学校,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举办培训学校和培训班,将校园、校舍出租办校、办班;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委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违规收受职业院校招生费用是指初高中学校或教师以“进场费”“宣传费”“资助费”等名义,违规向职业院校及其招生人员收取、索取与招生相关的费用。

据了解,各地各学校将每月自查自纠,县市区(园区)教育部门将逐校督查,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市教育局还将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