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榆次区市民在刷美团等共享单车时,提示在晋中市榆次区暂停运营。随后,记者发现微博、微信、抖音等陆续出现市民在使用共享单车无法骑行的疑问。
也有市民反映前年开始,就见城管执法人员将一些随意停放的共享单车扣留,大量的共享单车堆积到城管大队后院,一面是大量扣留,一面是有的地段没有自行车,共享单车运营商又不断补充,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在大家不断迷惑何时能再正常骑行时,3月16日,《晋中日报》刊登消息,针对共享单车引发的乱停乱放、超量停放等问题,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警支队三部门高度重视,扛起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通过建章立制、划分责任、严查重处等措施,打出一连串漂亮的“组合拳”,有效规范了市城区共享单车运营、停放、管理秩序。
3月9日,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警支队三部门,为促进市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有序发展,制定下发了《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市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不能超3万辆。现有用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备案登记管理,各运营企业将陆续更换为脚踏自行车,过渡期1年,自登记挂牌之日起计算。市交警支队对现有用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电动自行车,符合《电动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等要求的统一登记挂牌(有效期1年),并随车配备安全头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每辆共享单车将悬挂唯一性的管理号牌,由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市城市管理局共同管理,管理号牌与共享单车的车辆的骑行编码相匹配,同时进行管理。目前,各企业已积极进行号牌登记上牌中。
统一挂牌,统一管理,随车配备安全头盔,是好事,但不管是城市管理部门还是运营商都应该为使用者着想,提前通知大家做好准备,不至于在准备使用时,才发现不能使用。提前做好宣传工作,才不会引发误会,网上出现保护出租车收益等等各种猜测,好事就要做好,不要影响晋中城市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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