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汽车购销问题多 维权真难

消费者王女士2020年11月想要购买一辆汽车,在与某汽车4S店签订完购车意向协议以后,因为自身原因想要放弃购买,便与4S店进行沟通。“到这个店去买奥迪Q3,我交了预付款,我就赶紧给搞销售的负责打电话了,我说我们家里有特殊的情况,只要车来了您卖就可以了,不要等我。他们负责人说没关系,说是我预定的车,他们就会给我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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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签订完购车意向协议,到和商家协商放弃购车并想退回预付款已经过去4个月了,在和4S店多次沟通以后,销售人员一致表示,无法将已经交了的预付款退还王女士:“我直接去4S店,销售人员说这个事情他们办不了,但已经把我所有的单据提交上去了,目前没有办法把这个钱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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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中,记者到4S店进行了走访。销售人员在不确定记者是否购买车辆时,对于预付款能否退还给出的解释是,“如果您下定以后决定不要,如果车没有发出库,是可以退的。但是车一旦出库,就没有办法退了,特别是有一些选装车辆。”

那王女士想要退回预付款的主张是否合法,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洁表示:“宝盖头的‘定金’是有法律效力的,即便是合同中不约定,法律上也有退还的原则。如果不是这个‘定金’,就要看在合同中看具体是如何进行约定的。在签订预缴等合同的时候,这些条款需要仔细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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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仔细阅读了王女士的购车意向协议后发现,王女士所缴纳的预付款为诚意金,并没有明确是否为定金,一定程度上规避了法律风险,在协议款项中仅模糊的诚意金写出了可以退还和不能退还的三种情况,注明了商家一方一些免责条件,并未就双方出现的违约责任进行约定,这就给日后产生消费问题和纠纷埋下了隐患甚至是陷阱。

大家买车的时候一定都会货比三家、擦亮眼睛,毕竟买车不是一件小事。怎样才能让厂家、经销商与消费者平等交易,共同维护好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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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中午12:00,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锦林率队参加《金色热线》直播节目,他表示,记者调查中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节目结束后会认真的落实,帮助消费者解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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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王一丁在节目中也为消费者解决问题给出了方法。王一丁表示,记者调查中,消费者主要是和卖车的销售商出现了购买的合同纠纷,汽车作为高价消费品,事关消费者的重大财产利益。

“购买任何一个商品,消费者和经营者、销售商都构成一个合同的关系,合同是意向、邀约。如果合同中出现对消费者不利的条款,若是买卖双方出现争议、发生不同的理解后,一般应从有利于消费者的角度去理解和解决,合同双方应进行协商解决。我们市场监管部门主要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及时中止调解时,建议合同双方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金色热线丨汽车消费购销问题多 消费者要注意合同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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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热线丨汽车消费购销问题多 消费者要注意合同细节

来源:云广记者曹禹梦

编辑:曹译文

责任编辑:管昕 阮爱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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