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乐山市五通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云南白药集团有限公司投诉,称在该局辖区内发现“云南中药”牙膏销售,涉嫌销售侵犯“云南白药”注册商标专用权。

据了解,消费者所熟悉的“云南白药”商标早在2002年就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并于2005年在第3类(洗护用品、化妆品、洗发护发产品、牙膏等)商品注册了商标。

五通桥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清查,发现辖区内农村市场存在多种“云南中药”牙膏在销售,相关产品来自多个厂家,标注了多种注册商标,用较大字体醒目突出标注“云南中药”牙膏字样,其外包装盒字样中的“云南”和“药”三字与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云南白药”注册商标上的3字极其相似,该行为已经涉嫌销售侵犯“云南白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经过为期1个月的拉网式检查,该局执法人员共查获“云南中药”牙膏607支,涉及经营户28户,移交案件线索28件,涉案金额7923元。

来源:三江都市报(记者 钟成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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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 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