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信网 责编:赵晓珊 2026-01-15 08:39:19
信网·信号新闻1月15日讯 近日,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因在寻甸县羊街镇甸龙村委会余家屯村违法占用的土地0.2479亩(165.27平方米),并硬化地坪,被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处罚。
此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第七十六条。该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土地,没收在违法占地范围内的一切地上物和设施,并处以罚款。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二条细化了非法占用耕地的处罚标准,强调对水田等基本农田的从严处理。此外,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发〈云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云国土资〔2010〕288号)提供了地方裁量指导。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对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作出以下处罚:一是责令该公司限期退还违法占用的0.2479亩土地;二是没收公司在该土地上建设的硬化地坪(占地165.27平方米);三是针对非法占用水田行为,按每平方米21元的标准处以罚款,总额达3470.67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马立军,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大股东是昆仑能源有限公司。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包括保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楚雄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等在内的23家公司。(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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