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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减速”、“仔细观察”是路口通行的基本原则!当双方驾驶员都忽略时,极易导致交通事故。

简要案情

2021年2月22日,吴某某驾驶车辆由炉山工业区往炉山加油站方向行驶,11时50分许,车辆行驶至炉山富民路与炉碧大道交叉路口左转弯过程中,与炉山往洛棉方向行驶由潘某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普法时间

事故原因分析:

吴某某驾驶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三枝分叉交叉路口,未停车瞭望,反而争道抢行,其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一方面原因;潘某某驾驶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三枝分叉交叉路口,未停车瞭望,反而争道抢行,其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划分当事人的责任:

此事故中,吴某某、潘某某均为驾驶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三枝分叉交叉路口,未停车瞭望,反而争道抢行,从而导致此次事故发生,吴某某、潘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事发黔东南!三岔路口争道抢行,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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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黔东南!三岔路口争道抢行,两败俱伤……

凯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员:陈红

“争道抢行”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文明礼让才是安全最好的保障。凯里交警温馨提醒广大的驾驶员朋友,在驾驶车辆通过路口时,切记减速慢行。俗话说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如果大家在驾驶车辆过程中能做到遵守交通规则,控制好车速,彼此再多一些礼让,安全、谨慎驾驶!像这样的事故就不会发生。

常年法律顾问:贵州贵信律师事务所 值班律师:郑晓燕

新闻热线:0855-8222000 商务热线:15085693922

来源:凯里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