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从他人处采购的膳魔师品牌保温杯系假冒,仍然以低价购入高价卖出的方式对外销售牟利,与公司签订货物采购合同,售卖假冒产品,非法获利人民币近20万元。3月23日,南都记者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犯罪嫌疑人汪某等三人批准逮捕。
据闵行区检察院介绍,从2015年开始,犯罪嫌疑人汪某在某公司担任销售人员,该公司主要经营一些礼品渠道的业务。在一次展会上,汪某偶然结识了一名自称“李总”的男子,李总称有渠道可以专门制作假冒的膳魔师保温杯及其他型号的产品,利润可观。
根据李总的说辞,他公司生产的假冒产品价格是正品膳魔师保温杯市场进货价的一半,面对如此高额的利润,汪某心动不已,于是便辞职准备自己开公司。
汪某辞职以后,便在2020年2月伙同亲哥小勇和表哥小全一起在上海开了一家专门从事礼品销售的公司。最初他们三人售卖正品杯子,后来觉得利润很薄没有赚头,便琢磨起了售假。开始售假生意后,汪某时常向李总订货。
汪某在前公司做销售时认识的朋友,是A公司的采购人员,该采购人员所属的A公司中标了B企业的采购膳魔师保温杯项目,B企业去竞标C集团的招投标也中标了,由此,A公司需向C集团大批量供货保温杯,而因为与A公司的采购人员相熟,一般膳魔师保温杯的订单会“落”到汪某的公司。
2020年11月,C集团要给旗下员工发放3300个保温杯用于员工福利,就来问A企业要货。汪某等人联系到李总联系生产事宜,这一批假冒保温杯按照正价卖给该集团后,汪某公司获利二十余万元。
这一次交易行为使得汪某三人公司的行径曝光。报案人李某某所在的公司受膳魔师公司授权,负责膳魔师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事宜。2020年11月,他们调查发现,B企业中标C集团员工福利的膳魔师订单,膳魔师公司名下所有工厂及经销商均未生产和出售过该批保温杯,也没有该批货物的存货,因此怀疑该批保温杯是假货。2020年12月,膳魔师公司委托工作人员到达C集团现场验货,验货后确定C集团持有的所有产品均为假货。
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犯罪嫌疑人汪某等三人批准逮捕。
采写:南都记者 吴佳灵 通讯员 姚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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