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州增城的城市更新工作进行得如火如荼。

其中,增城新塘镇有4条村被纳入2021年的重点改造项目,需在年底前全部完成实施方案审批,拆除50%的现状建筑量,开工建设至少50万平方米的安置区和公建配套设施。

各旧村全面改造项目须参考《增城区新塘镇旧村全面改造项目个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引》制定具体个人房屋拆补方案。

以下是补偿指引的重点:

本村村民住宅的回迁安置,原则上按照现状住宅四层以下(含四层)实测建筑面积进行拆一补一,具体计算标准如下:

案例1:现状实测建筑面积 < 现状实测建基面积×3.5,可购买权益面积

该栋房屋共3层,现状实测建筑面积为276㎡,现状实测建基面积80㎡,2-3层阳台现状实测建筑面积均为8㎡(不封闭阳台算一半建筑面积),2-3层飘楼现状实测建筑面积均为10㎡。

回迁安置面积

=现状实测建基面积80㎡×3.5

=现状实测建筑面积276㎡+权益面积

权益面积

=现状实测建基面积×3.5-现状实测建筑面积

=80X3.5-276

=4㎡

权益面积购买费用=4×1500=6000元

即:回迁安置面积=276㎡+4㎡=280㎡,权益购买费用6000元

案例2:现状实测建筑面积 ≥现状实测建基面积×3.5

该栋房屋共4层,现状实测建筑面积为460㎡,现状实测建基面积100㎡,2-4层阳台现状实测建筑面积均为20㎡(不封闭阳台算一半建筑面积)。

现状实测建基面积100㎡×3.5=350㎡

现状实测建筑面积 >350㎡

即:回迁安置面积=460㎡

案例3:四层以上超出回迁安置部分的,予以货币补偿

该栋房屋共5层,现状实测建筑面积为472㎡,现状实测建基面积80㎡,2-5层阳台现状实测建筑面积均为8㎡(不封闭阳台算一半建筑面积),2-5层飘楼现状实测建筑面积均为10㎡。

因该案例超出4层,超出部分将给予货币补偿

现状四层及以下实测建筑面积

=现状实测建基面积X4+阳台X3+飘楼X3

=80X4+10X3+8X3

=374(㎡)

超出回迁安置面积补偿

=(现状实测建筑面积-现状四层及以下实测建筑面积)X1500

=(472-374)X1500

=14.7(万元)

即:回迁安置面积=374㎡,货币补偿14.7万元

案例4:有证面积 > 实测建筑面面积或(实测建基面积×3.5),可购买权益面积

该栋房屋共3层,证载建筑面积为280㎡,证载用地面积80㎡,现状实测建筑面积为226㎡,现状实测建基面积70㎡,2-3层阳台现状实测建筑面积均为8㎡(不封闭阳台算一半建筑面积)。

实测建基面积70X3.5=245㎡ < 证载建筑面积,所以按证载建筑面积回迁安置

权益面积

=证载建筑面积 - 现状实测建筑面积

=280-226

=54(㎡)

权益面积购买费用

=54×1500

=8.1(万元)

即:回迁安置面积=280㎡,权益购买费用8.1万元

非本村村民的回迁安置面积具体计算标准如下:

(1)回迁安置面积=四层以下现状实测建筑面积,但不高于现状实测建基面积× 3.5

(2)有房屋产权证的住宅,可选择按证载建筑面积回迁安置。 证载建筑面积超出现状实测建筑面积部分为权益面积。

权益面积=证载建筑面积-现状实测建筑面积

案例5:该栋房屋共4层,证载建筑面积为280㎡,证载用地面积80㎡,现状实测建筑面积为310㎡,现状实测建基面积70㎡,2-4层阳台现状实测建筑面积均为10㎡(不封闭阳台算一半建筑面积)。

该案例现状实测建基面积70㎡× 3.5为245㎡

因现状310㎡>245㎡ ,但245㎡< 证载280㎡

即:回迁安置面积=280㎡

特殊类型基底宅基地安置标准

增城区政府官网公示的基础数据调查成果内的特殊类型基底宅基地,经实施主体确认合法、有效的,回迁安置面积=现状实测建基面积(最高不得超过120㎡)x3,为权益面积。

住改商安置标准

(1)在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基础数据调查成果公示截止日前已办理合法有效的经营手续,并实际营业的住宅房屋可回迁为复建区的商业。

(2)回迁商业面积=现状住宅用于经营的建筑面积×商圈折算系数。

(3)住改商认定标准、商圈折算系数由实施主体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时予以明确。

(4)选择商业回迁的住改商房屋,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租赁损失补偿,补偿标准参照集体物业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引执行;选择住宅回迁的住改商房屋,房屋补偿参照本指引执行。

权益面积及超出回迁安置面积补偿

权益面积由被拆迁安置人以1500元/㎡标准自愿购买。如被拆迁安置人放弃权益面积的,权益面积不予补偿。

现状实测建筑面积超出回迁安置面积部分按1500元/㎡标准予以补偿。

弃产补偿

(1)弃产回迁安置面积补偿标准:8500元/㎡

(2)权益面积弃产不给予弃产补偿。

(3)每栋房屋的弃产面积不得超过该栋房屋回迁安置面积的30%

临迁费

临迁费以住宅回迁安置面积计算:30元/㎡月

权益面积、弃产面积等,不计发临迁费。

搬迁补助费

按照房屋现状实测建筑面积:25元/㎡

搬迁费低于4000元的,按4000元计算,同一栋房屋的搬迁补助费不得高于8000元。

搬迁补助费包含电话、有线电视、空调、宽带、燃气等迁移费。(含搬出、搬进)

地上附着物补偿

地上附着物(除房屋)、果树补偿标准由实施主体参照《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增城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办法的通知》(增府规〔2018]2号)执行。附着物是指附着在被征收农民集体土地上除房屋外的瓦房、瓦棚、水井、树木等一般附着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