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消息,3月22日,陕西一公司员工称自己因业绩差,在年会时被公司高管烟头烫脸,该名高管还挑衅称,“疼就对了,这样你才能长点记性。” 在此提醒各位,遭遇职场霸凌,一定要坚决抵制,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相关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劳动法》第九十六条也规定了:“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因此,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人格权和安全保护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不得侵犯员工的人格尊严和身体健康权益。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 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在本事件中,如果该高管涉嫌故意伤害,司法机关可根据伤情鉴定结果进行处理,轻伤以下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轻伤及以上,则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而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至于当事高管说自己喝酒后所致,是否能躲避法律的规定呢?在这里需要明确强调的是,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即使该高管借口是酒后所致,也是无法躲避刑事责任。

作为员工,需要知道,职场霸凌的一些具体行为会侵害员工的人格权,面对职场霸凌行为员工可以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就此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上级有猥亵、侮辱、诽谤等行为,或职场霸凌行为致员工轻伤以上,则涉嫌刑事犯罪。同时《劳动法》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强迫员工劳动、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公安机关可以对责任人员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拘留,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面对职场霸凌,坚决说不,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