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春季

天气干燥、多风少雨

是火灾事故的多发季节

小编准备了

一些森林防火小知识

快来一起学习吧

什么是森林火灾

凡是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森林气候都称为森林火灾。

森林火灾有哪些危险和后果

1、森林火灾不仅能烧死许多树木,降低林分密度,破坏森林结构;同时还引起树种演替,由低价值的树种、灌丛、杂草更替,降低森林利用价值。

2、由于森林烧毁,造成林地裸露,失去森林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的作用,将引起水涝、干旱、泥石流、滑坡、风沙等其它自然灾害发生。

3、被火烧伤的林木,生长衰退,为森林病虫害的大量衍生提供了有利环境,加速了林木的死亡。森林火灾后,促使森林环境发生急剧变化,使天气、水域和土壤等森林生态受到干扰,失去平衡,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才能得到恢复。

4、森林火灾能烧毁林区各种生产设施和建筑物,威胁森林附近的村镇及危及林区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时森林火灾能烧死并驱走珍贵的禽兽。森林火灾发生时还会产生大量烟雾,污染空气环境。此外,扑救森林火灾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影响工农业生产。有时还造成人身伤亡,影响社会的安定。

引发森林火灾,要承担法律责任

主观存在过失,属失火罪,如果是故意,则是放火罪。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即30亩以上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处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实践中,在失火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构成失火犯罪的情况下,一般在法定的基本量刑档次内给行为人裁量刑罚。

也就是说,失火行为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一般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量刑档次内裁量刑罚。“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114条、115条第一款的规定,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追究。国家林业局、公安部2001年5月9日发布实施的《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凡是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十公顷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为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小编呼吁

每个人都应注意

森林防火“十不要”

一、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二、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三、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四、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六、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七、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八、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十、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森林火灾扑救方法

人工扑打:人工扑打是扑灭地面火常用的方法,也是经济而有效的方法。其灭火机理在于:用扑火工具压火,减少氧气的供应;用扑火工具扫除已着火的可燃物和火灰、火炭、火星,使未着火的可然物脱离火源,破坏预热作用。其作法是:把扑火队员编成3-4人一组,用鲜树枝或手持灭火工具不停地轮流打火线,直到控制蔓延为止。操作方法是:轻举重压,边打边扫。然后趁机猛扑,一鼓作气,迅速控制林火蔓延。

用水灭火:水是最廉价的灭火剂,能够扑灭地下火、地表火、树冠火。特别是楞场火,未清理的采伐迹地和植物茂密、腐殖质层厚的原始林区,非用水灭火不可。

用土灭火:用泥沙覆盖燃烧物质,使其减少氧气供应量,甚至隔绝氧气,破坏燃烧条件。在森林消防中,扑灭伐桩、倒木火,在没有水的情况下,用此法比较省事和有效。方法是用锄、锹等工具就近挖松泥土,掀土投向火焰,直到火灭或燃烧物质完全覆盖。

用气灭火:在实践中,人们逐步认识到,当风速大于15m/s,风即能起到灭火作用。人们根据这一原理发明了风力灭火机。一台风力灭火机配备机手2人,一人背机,一人背油,轮流操作。

森林防火,刻不容缓

请大家提高防火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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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重于泰山

防患于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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