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二次会议。

主任李殿生,副主任闫祥爵、侯登虎、薛厚华、任小俊,党组副书记赵永旺,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29人出席会议。侯登虎主持会议。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李晓春,市政府党组成员李永胜参加会议。

会上,市政府副市长王勇代表市政府作了人事议案提请。

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提名李晓春同志、李永胜同志任孝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议案。会议决定,接受郭万亮同志因工作调整辞去孝义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杨海兵同志代理孝义市人民法院院长;会议决定,接受刘新平同志因工作调整辞去孝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林毅同志代理孝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决定,接受任小俊同志因工作调整辞去孝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会上,李晓春、李永胜、杨海兵、林毅四位同志分别作了供职报告,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山西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办法》,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会议还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环境治理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目标责任制,着力提升工作水平,在“十四五”规划中进一步做实生态文明保护责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责任,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好上级决策部署,持续用力开展生态保护修复与治理,谋深做实生态环保重点项目,创优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发展环境,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持续不懈推动绿色发展,努力实现生态环保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赢,让生态环境治理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记者/光远 吴琼 编辑/晓曼 武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