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动员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参与隐患排查,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鲁应急发〔2021〕3号)的规定,对我市群众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奖励。

一、举报奖励范围

举报人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微信、传真、走访等方式举报相关行业或领域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并符合奖励条件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二、举报奖励标准

(一)对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分档对有功的实名举报人给予50万、30万、10万等不同额度的现金奖励,具体奖励情形见附件

(二)举报并经核查属实,不属于《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举报奖励标准(一)的奖励情形的,其中一般事故隐患奖励500元至5000元;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50%计算,最低奖励5000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火灾隐患奖励不适用《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举报奖励标准(二)。

(三)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 1 人奖励 3 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 1 人奖励 4 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 1 人奖励 5 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 1 人奖励 6 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 50 万元。

(四)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以及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或省有关规定执行。

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举报电话:12350

潍坊市应急管理局:8166166

奎文区应急管理局:8241616

潍城区应急管理局:8188651

坊子区应急管理局:7628876

寒亭区应急管理局:7260109

青州市应急管理局:3252716

诸城市应急管理局:6353936

寿光市应急管理局:5221700

安丘市应急管理局:4396227

高密市应急管理局:5609100

昌邑市应急管理局:7212383

临朐县应急管理局:3212198

昌乐县应急管理局:6225109

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8786865

滨海区应急管理局:5305016

保税区应急管理中心:2118000

峡山区应急管理局:7736168

经济区应急管理中心:8060902

潍坊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

来源|潍坊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