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确保“十四运”顺利召开,保障辖区幼苗茁壮成长,2021年3月17日根据公安高陵分局指示,鹿苑所会务安排,该所民警樊斯雨,辅警齐波、冯佳、梁金博对辖区第四中学、鹿苑中学、城关小学、北街小学、博爱幼儿园、爱心幼儿园,六所学校进行检查。
同时,2021年3月17日下午,南警区民警巩昊、辅警樊增航对辖区内9家中小学幼儿园的保安人员证件、器材配备、校园安全以及消防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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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所民警主要对安保力量配备、有无配备专职保安、保安人员有无持证上岗、安保器材配备数量、配备安保人数、监控设备、一键报警系统、消防设施、消防安全制度等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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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查中发现其中7所校园安保人数、器材数量配备等存在问题。发现问题后,该所民警对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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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对未配备专职保安的学校法人、负责人以及保安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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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对辖区安保公司的保安服务合同和监控摄像资料、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制度等各项制度、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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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3月25日,对未着制式安保服、上岗保安无保安证、未落实保安配备力量并责令限期整改的单位,根据《安保服务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规定条件招用保安人员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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