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安交警订阅号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理念已经越来越被大家当作共识,
小编对此深感欣慰……
可最近,小编听到一桩有关酒驾的事,
却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举报人
“交警同志,我老公在酒驾,你们快把他抓起来!”
近日,西安交警雁塔大队门口一名女子从一辆车的副驾上跑了下来,向民警反映驾驶员涉嫌饮酒驾驶,希望民警对他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民警立刻对男子使用呼吸式检测仪进行检测。经检测,酒精每百毫升含量达到147.5毫克,属于醉酒驾驶。血液检验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酒精151毫克,属于醉酒驾驶。
经过民警调查,发现这名男子当天中午和下午分别有两次饮酒行为,下午晚高峰前接到妻子电话,要求他到公司接妻子回家。而此时,妻子并不知道丈夫喝了酒,上车以后浓重的酒精味让妻子感到不对劲,于是,当车行驶到西安交警雁塔大队门口时,妻子选择向民警求助。
据调查,这名男子在2016年存在酒后驾驶行为被西安交警雁塔大队查处过, 所以妻子对他的酒驾行为非常反感,才向民警举报。按照相关规定,民警对该驾驶员涉嫌醉酒驾驶的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虽说是夫妻,但安全排第一
老生常谈的话题
应该烙印在大家心里
交警蜀黍再次带你了解一下
酒驾、醉驾的危害及处罚
什么是酒驾、醉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驾、醉驾的危害
统计表明,驾驶员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开车、醉酒驾车引起的。驾驶员死亡案例中有59%与酒后驾车有关。
酒驾之后事故多发的原因:
(1)触觉能力降低,精神亢奋。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3)视觉模糊。
(4)心态不正常。
(5)易疲劳。
对酒驾、醉驾的处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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