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开展 “亲清检商,护企发展”民营企业员工职务犯罪预防教育活动。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周亚杰、检察官陈一南、检察官助理佘成鹏前往德兴(福建)针织有限公司和企业负责人、员工举行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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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施某某、吴某某等人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中发现,施某某、吴某某、陈某某等人均为德兴(福建)针织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其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事先谋划,多次将公司生产的产品、原材料等秘密运送出厂并贩卖给他人,共计侵占公司财产金额达七十多万人民币,涉嫌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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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施某某和吴某某等人。检察官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德兴(福建)针织有限公司在公司规章制度上存在漏洞,致使犯罪嫌疑人利用公司制度漏洞非法侵占公司财产。

在开展 “亲清检商,护企发展”民营企业员工职务犯罪预防教育活动过程中,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周亚杰等人与德兴(福建)针织有限公司的企业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人员数量、公司制度等情况的介绍,然后指出了本次案件中发现公司制度上存在缺陷和漏洞,并对公司负责人和中层管理人员开展民营企业常见职务犯罪的普法教育,随后向普通员工分发了普法宣传手册。

本次活动在拉近检察机关和民营企业联系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了检察机关服务民企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治担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文稿:仙游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