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人,笔试成绩第一,加面试成绩总分排名第五,按理说被录用是板上钉钉的事了,可是河南郑州的齐女士却被告知不予录用。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2018年,河南郑州管城区招聘13名教师,来自农村的齐女士报名参加了此次考试。考试结束后,齐女士的笔试成绩排在第一名,并按照规定参加了面试,总成绩排在第五名。通过笔试和面试后,一周后齐女士按规定进行了体检,随后就在家等待消息。

正常来说,齐女士被录用是没有问题的了。事实上,齐女士也很快收到了用人单位发来的接收函。可是令齐女士没有想到的是,在入职培训的前一天却没在培训人员名单上看到自己的名字,齐女士感到非常不解,于是给教育局打电话询问情况,教育局的工作人员告诉她:你眼睛有散光,不符合录用条件。

这个原因非常令人意外,齐女士也不能理解的是自己平时都不戴眼镜,怎么会有散光呢?但是对于一个农村孩子来说,她选择了接受现实,不过在3年后,齐女士还是希望为自己讨个说法。

齐女士和记者来到教育局说明情况后,工作人员的回答却让人更加疑惑了,总结一下主要有以下两点。

第一、为何没有体检报告,也没有通知复检?

按照一般流程,应聘人员的体检出了问题,相关单位应该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复检以确定是否真的是身体出现了问题。但是齐女士却说,她在体检后并没有收到体检报告,也没有人通知她去复检,她是在发现没被录用后打电话问教育局才知道自己体检没通过。

如果齐女士所说属实,那么没通知复检是工作人员工作失误还是另有隐情呢?

第二、既然体检没通过,为何会有接收函?

接收函是用人单位在确定录用某人时才会发出,齐女士说她收到了用人单位的接收函,那么我们不得不产生一个疑问:如果齐女士体检没通过,根本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用人单位为什么会给她发去接收函?难道又是工作人员的疏忽造成的?

一次疏忽还可以理解,但是接二连三的疏忽就不能不让人心生疑惑:这会不会又是一起“顶替”事件呢?

从“陈春秀事件”到“王丽丽事件”,从“仵瑞华事件”再到“孙存良事件”,这些逐渐被曝光的冒名顶替事件让人无比愤慨。而如果齐女士事件中的两点疑惑不能得到解答,很难不让人想到“顶替”这个话题。

对于农村人来说,要培养孩子读书是多么的不容易。对于一个农村孩子来说,读书是改变自己命运甚至是家庭命运最可靠的途径,而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对他们来说更是意义重大。如果是因为某些人的私心,人为地改变好不容易奋斗出来的人的命运,相信不止当事人不答应,大家都不会答应。因为这关系到社会的公平、公正的问题,更不能总是老实人被欺负。

河南郑州一农村女孩参加招教考试,笔试第一,总分第五,却因一个意外的原因没被录用,这会是又一起“顶替”事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