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自然资源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禹城集〔2021〕01号)

来源:禹城市自然资源局

经禹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禹城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2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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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按规划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22日,到禹城市自然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自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22日每个工作日,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复印件)及竞买保证金,到禹城市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报名申请,并可随时自行踏勘现场。

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现场报名时告知。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16时止(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4月2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2021年4月15日9时至2021年4月25日10时。挂牌地点:禹城市自然资源局。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应在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受让人持《成交确认书》签订《集体经营性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出让人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地块现状交付受让人,受让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付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二)受让人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两年内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和设计施工等应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三)宗地出让所产生的增值收益调节金由竞得者自行承担,不在总地价款之列。

(四)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交易地块有疑问的,可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前向禹城市自然资源局入市管理室进行咨询。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单先生 秦先生

联系电话:0534-7366818

联系地址:禹城市建设路255号

禹城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