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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江苏金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邳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春兴路北侧、炮车大道东侧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子公司广东金发持有江苏金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上述子公司截至2020年年末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及2020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如下表所示:

上述子公司截至2020年年末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 董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结合子公司的银行借款筹资计划来看,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是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切实需要,也是为了确保子公司银行融资渠道的畅通。同时,鉴于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拥有实际控制权,有别于其他一般对外担保,担保风险低,对公司和股东无不利影响,也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2月28日,金发科技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5,466.36万元(包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20.58%;金发科技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4,902.62万元,占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19.87%.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五、备查文件

1、 金发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金发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金发科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经营业务发展需要,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及其子公司发生购买原材料和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项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上述交易属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不具有排他性,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发科技”)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根据经营业务发展需要,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发科技”)拟与关联方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关联方”)发生购买原材料和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项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和第10.2.1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袁志敏先生、李南京先生、熊海涛女士、李建军先生和宁红涛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无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前签署了对本项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0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销售、采购等日常交易事项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劳务不超过15,000万元,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设备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不超过20,000万元,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不超过10,00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三)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

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1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销售、采购等日常交易事项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劳务不超过20,000万元,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设备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不超过75,000万元,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昌股份”)

注册资本:人民币40,100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法定代表人:熊海涛

经营范围:汽车零配件设计服务;建筑材料设计、咨询服务;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建筑模板制造;家用电力器具专用配件制造;模具制造;电视机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车辆工程的技术研究、开发;家用制冷电器具制造;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家用通风电器具制造;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家用美容、保健电器具制造;照明灯具制造;智能穿戴设备的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LED显示屏制造;电子白板制造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毅昌股份总资产为2,092,765,360.5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67,721,008.03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063,213,119.7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5,851,160.52元。

2、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材科技”)

注册资本:人民币62,660.10万元

注册地址: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恩东路68号

法定代表人:唐安斌

经营范围:绝缘材料、高分子材料、精细化工材料的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含丙酮、甲苯、醋酸酐、甲基乙基酮、有毒品、易燃液体、腐蚀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含醋酸酐、丙酮、甲苯、乙醚、硫酸、盐酸、三氯甲烷)的销售。科技信息咨询、技术服务,出口本企业自产的绝缘材料及其生产设备和原辅料,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截至2020年9月30日,东材科技总资产为4,130,605,406.2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460,826,929.00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530,471,212.3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5,330,845.51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广东正茂精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茂精机”)

注册资本:人民币3,160万元

注册地址:东莞市横沥镇山厦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李建军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塑料机械、普通机械及配件、塑胶专用机械、五金制品(不含金银)、塑胶原料、塑胶辅料、塑胶助剂、化工原料、塑胶模具、塑胶制品、聚丙烯熔喷料及聚丙烯熔喷布;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正茂精机总资产为82,267,277.15元,净资产为22,311,047.11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0,037,498.17元,净利润为769,544.52元。

4、宁波戚家山化工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戚家山码头”)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富山路8号1幢1号2层201、203、204、207、211、212、213

法定代表人:林统南

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戚家山码头总资产为400,391,407.49元,净资产为344,173,803.49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23,010,480.92元,净利润为63,056,473.74元。

5、宁波亚沛斯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沛斯化学”)

注册资本:人民币7,677.399176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丽亚路16号

法定代表人:李永华

经营范围:电子、造纸用高科技化学品、天然香料、合成香料、新型药用佐剂、药品中间体(药品制剂除外)的生产、制造和研发,水煤浆的生产,(以上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除外)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亚沛斯化学总资产为118,517,364.21元,净资产为62,028,429.39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05,129,606.73元,净利润为-3,385,871.70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熊海涛女士、李南京先生和宁红涛先生系金发科技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熊海涛女士系毅昌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李南京先生和宁红涛先生系毅昌股份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熊海涛女士系金发科技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熊海涛女士系东材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兼董事,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李建军先生系金发科技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李建军先生系正茂精机的执行董事、总经理,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杨楚周先生于2021年1月13日起担任金发科技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杨楚周先生系宁波戚家山化工码头有限公司的副董事长,构成《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杨楚周先生于2021年1月13日起担任金发科技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杨楚周先生系宁波亚沛斯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构成《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且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企业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造成经营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采购原材料和设备

为了拓宽采购渠道,缩短材料交付周期,在保证材料和设备品质的前提下降低采购成本,公司拟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和设备。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公司向非关联的第三方采购的同种或类似产品价格进行定价。

(二)销售产品、商品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主要为化工新材料,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占同类交易或公司交易总量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相关交易的背景资料、财务资料及交易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咨询,签署了对本项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交易双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六、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该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0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

1.完全生物降解塑料数据为珠海万通化工有限公司的经营数据;

2.特种工程塑料数据为珠海万通特种工程塑料有限公司的经营数据;

3.由于碳纤维及复合材料产品的计量单位较多(如:片、套、块、平方米等),以上数量为折算后的数据;

4.根据国家统计制度中《工业报表统计制度》的相关要求,工业产品生产量包括要销售的商品量和本企业的自用量;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主要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丰路33号金发科技行政大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0日

至2021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袁志敏、李南京、熊海涛、李建军、宁红涛及其一致行动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4、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5、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二)登记地点及登记资料送达地点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3号 邮编:510663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电话:020-66818881 邮箱:ir@kingfa.com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