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近日由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广州开发区黄埔化妆品产业协会承办的《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相关新法新规全省首场专题培训在黄埔区科学城会议中心举办。
培训指出,《办法》及相关规范文件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后首批对外公告的配套政策文件,是进一步细化和健全了化妆品及新原料注册备案主体责任管理、资料报送规范、安全评估、风险监测报告及后续监督管理等全过程的一系列新规定、新机制,对于进一步压实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及境内责任人的主体责任,优化化妆品及新原料上市前注册备案流程,更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理念和工作重点将产生深远影响,标志着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进入新时期。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处章逵科长对《办法》及《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作了同类项归纳式解读,重点讲解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的资格条件和主体责任,纳入注册备案管理的新原料界定,化妆品备案信息不得随意变更事项,化妆品及新原料将予以撤销注册或取消备案的常见情形及法律责任等。而化妆品行业法规专家谷苗老师则在对《条例》和《办法》有关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的新规定新要求作温故知新的基础上,着重对《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所载明的8大类24种常规申请资料格式、填报注意事项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所载明的8种常见申请资料编制要求作了逐项讲解,重点强调了产品配方填报、产品销售包装图片上传、产品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撰写等方面的关键要求。
黄埔区市场局药化处处长罗宏彪指出,与会企业代表要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及相关规范文件的新理念、新要求、新机制,充分认清及新法新规对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管制措施和处罚手段,配齐配强质量安全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切实加强从产品配方设计、新产品及新原料注册备案、组织生产乃至上市后风险监测管理等全过程质量安全管控,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紧抓黄埔区统筹推进“南方美谷”产业园区建设,推进生物医药协同监管省区共建模式的政策细化和先行先试等历史机遇,在新原料、新产品研发和新技术创新运用中释放热情和活力,以更加规范更加高效的化妆品及新原料注册备案管理工作,助力黄埔区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彭颖
【作者】 彭颖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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