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古时期,中国一直处于奴隶制社会,西周采用“分封制”的统治方法,即诸侯分管地方,但有个致命性问题——诸侯独立权太大。

在西汉初期,统治者实行郡国并制,尤其忌讳诸侯的权力过大,但渐渐地郡守的权力逐渐代替原来诸侯的权力,甚至超过原来诸侯的权力,那么为什么会造成两汉郡守“重于古诸侯”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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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汉时期,统治者为了加强君权,对于郡守给予较多权力

1.为了压制原来分封的诸侯,郡守代替了诸侯的位置

西汉初期,刘邦平定了战乱,打败了项羽,深知项羽的失败原因之一就是手下的诸侯势力太过强大,所以在建立了汉朝之后,对于之前的功臣进行大肆屠杀。

但最后由于局势并没有想刘邦想的那样很快安稳下来,而是许多六国贵族旧部以及原有的统治势力都在这个新兴的国家存在,故刘邦不得不考虑这个危险因素,于是推出郡国并制。

最初的时候,诸侯应该算是和皇帝有着同样的地位,不过在名义上需要表达对于皇帝的效忠。

从吴王刘濞发兵的过程可以看出,他的属地的一切都是由他自己说了算的,包括于兵权,皇帝都不知道他有多少兵。《史记》:“在赵地,郦寄领兵进攻赵国,赵王刘遂坚守邯郸,郦寄久攻不下。”

可见这些诸侯的叛乱有多难解决,这样的叛乱持续了相当长时间,中央那边也是派了很多兵力才将七国之乱压了下去。

在此之后,诸侯的权力一落千丈,皇帝也趁此时机减少诸侯的实际权力,以至于在汉武帝之后,诸侯的权力基本上就被架空,只是一个身份标志而已。从此之后,诸侯的世袭官位基本上就不可以了,只能实行汉武帝时期的察举和征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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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诸侯的权力没了,地方上自然会出现一个权力真空,那么这个权力真空究竟怎样来填?自然是用当时官僚来填补空缺,这个空缺不可能交给当地德高望重的长者,一是这样的人不是国家朝廷中的人,不易守那些规矩,也就是忠君的束缚;

二是德高望重的人往往背后会有极其强大的家族势力或者当时的声望(当时认为老者活在世上的时间长,人生经验要比年轻人要多,自然这样的人会受尊重些),这样的人更不好控制。

所以思来想去还是将地方上的权力交给郡守,在此之后,诸侯的地方权力就这样被移交给了郡守。

由于各地郡守同属于官僚阶层,并没有像原来被封的诸侯那样,各自为阵,彼此之间的立场都是不相同的,郡守官僚这个还会分成几个派别,相对而言利益要集中一些。

所以在中央涉及不到的地方,这些派别联合起来就可以了,下面的地方政治可操控空间就可以变大,于是郡守的实际权力会比之前的诸侯还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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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中央本来一开始对诸侯就比较忌惮和防范,对于自己手下的官僚还比较放心,所以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郡守在地方谋取政治空间的行为,故出现郡守“重于古诸侯”也可以理解了。

2.两汉儒学为统治思想,崇尚君臣之义

不仅是诸侯的权力让君心有所疑虑,更重要的还是统治思想的影响。汉武帝时期,采用董仲舒的建议,决定用儒家思想为官方正统思想,并下发政令“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中央设置太学,教材和教学内容皆为儒家经典;

地方上,设置各种郡学,县学,同样的,教材和教学内容为儒家经典;在选官标准上,实行察举制和征辟制,以孝廉为选官标准。

由此可见汉朝统治者对于儒家思想成为国内的统治思想是肯定的,儒学思想中,强调圣君只能有一个,并且位置是至高无上的,不可僭越的,臣子必须要十分守本分,在处理相关的事物方面必须做的十分好,以更好的辅佐圣君,这就是儒家的君臣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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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圣君与臣子的相处模式相比于古诸侯和君王的相处模式来说,更符合儒家思想的君臣观念,故在此之后这样的关系因为儒学的传播和发展而更加稳固。

3.西汉初期,郡守不可避免地带有原来诸侯的影子

西汉时期的郡守因为接手诸侯的领地,加上人们当时的思想并没有完全跟上生产力的发展,体现出了一定的滞后性,故还是片面地认为郡守就是诸侯的替身。

其实质并没有什么改变(其实这个东西转化过来也很难,因为当时只有诸侯地方管理的例子,官僚阶级的历史经验比较少,人们包括皇帝有时候会这么看也不奇怪)。

一开始郡守只是叫郡守而已,到了汉景帝时期,“郡守”更名为“太守”,在名字上就给予崇高地位。

当时以“太”字开头的只有太尉,太傅,太师,太保这些历史悠久的传统官职,并且在历史上,这些官职一直都处于非常重要的位置。故而由此可见,当时的皇帝对于这一地方职位的看重那是非比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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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的秩序上,“凡吏秩比二千石以上,皆银印青缓”,太守符合这个条件,可以拿到银印青缓。

在当时只有丞相,太尉,太傅,太师,太保等重要官员或者大功臣可以拿到比银印青缓高一等的金印紫缓,就连三公之中的御史大夫,拿到了也只是银印青缓,可见太守在朝廷实际地位之重。

举个例子,汉武帝任朱买臣为会稽太守,曾问他“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今子如何”朱买臣乘船去赴任,“会稽闻太守且至,发民除道,县吏并迎送,车百余乘

可见太守的排场之大,之豪华,在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在官僚阶层和相关体系发展较为完善的时期,断断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臣子和君王之间的界限是非常清楚明了的,这放在明清时期死罪是逃不了的。

由此可见,当时西汉时期对于太守的态度,还是和之前对待诸侯的态度是差不多类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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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东汉时期,中央不能很好控制郡守的权力

1.东汉由征兵制逐渐发展为募兵制

东汉的政治情况一直是中国封建史上比较特殊的存在。在东汉时期,王朝更迭频繁,且多是幼帝继位,外戚宦官轮流掌权,最后士大夫力量崛起,也参与进这个权力角斗场。

在这个时期边界的外族蠢蠢欲动,国内的各种政治势力因为东汉朝局的不平稳也在伺机等待机会。

总体上来说,这个时期相比于西汉时期是不太平的,西汉时期有足够的国力与之对抗,使国内的政局保持稳定,加上西汉有几位皇帝是硬手段的主,故西汉时期的政治情况要比东汉时期的政治情况要稳定。

由于国力的衰弱,加上征兵制逐渐地暴露出问题,政府在紧急情况中采取募兵制。征兵制主要是全国成年男子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并不专业。

平时的训练也并没有很多,因为男子大多是家里的劳动力,在农忙时期还是要帮着家里进行播种和收割等一系列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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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这个征兵制下的士兵是没有报酬的,除了部分表现优秀有立功,国家进行单独奖赏以外。

可想而知,在这样的军事条件中,士兵的战斗力得不到明显的提升,对于战斗胜利的欲望并不是很大,军纪的维持成为一个很困难的问题,因为军队招人,并没有一定的标准,身体强壮健康就好。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出现了很多士兵逃兵的情况。

这样的军队是没有办法去对抗凶悍的外族侵略的,尤其是国内国力衰弱,物资军备等东西跟不上就更成问题了。故国家采取募兵制,给士兵分发钱,入伍的士兵要进行一定的军事考核,把士兵当做职业来培养,战斗力的确得到了有效的提升。

但是有个问题,就是募兵制下,地方势力也有权募兵(以前的征兵制,士兵并没有军人的自觉性,且这样的军队是临时组织的,故该队伍的向心力不是很强,国家可以从中破坏,但募兵制不一样)。

因为军事需要(当然很大一部分是借口),尤其是在东汉这个多事之秋的朝代,所以郡守对于募兵的需求越来越狂热且有一定的借口,导致最后朝廷没有办法解决,以致后面势力雄厚的州牧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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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守原来国家赋予的权力本身就很大。郡守在设置之后的权力本来就很大,后来随着诸侯的消失这样的权力的实施范围也相应扩大。

郡守本来就有对地方属吏的任免权,地方的司法刑罚执行的权力,和地方兵权,加之对于郡守本身没有很大的制约,刺史的设置只不过是看你是否忠心而已,这些地方权力的相关执行事宜,刺史并没有什么关系。

所以在这些权力的加持之下,郡守原本的权力就很大了,更何况有些时候政策的故意“包庇”呢?

三、总结

两汉的郡守和古诸侯之间的权力划分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历史上的重要问题,郡守虽表面上执掌文权,郡尉掌地方武权,但实际上这两样权力都是郡守一个人职掌,地方分工上的划分并不明确,以致后来郡守的权力越来越大。

参考文献:

1、《后汉书》

2、《史记》

3、《秦汉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