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通报,湛江市徐闻县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叶就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

据通报,经查,叶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务调整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叶就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湛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叶就开除党籍处分;由湛江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叶就是在2020年8月落马被查的。

8月19日21时02分,广东省湛江市纪委监委官方公号廉洁湛江对外通报称,徐闻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叶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湛江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叶就,男,汉族,1973年5月出生,广东徐闻人,在职大学学历。1991年12月参加工作,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公开简历显示,从2001年9月至2017年6月,叶就一直担任徐闻县公安局副局长。

叶就曾是军人出身,1991年12月-1994年12月,在第41集团军工兵团三营八连服兵役;1994年12月-1995年3月,退役在家待业;1995年3月-2000年7月,在徐闻县公安局海安分局工作,1997年9月任法制股副指导员;2000年7月-2001年9月,任徐闻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长;2001年9月-2007年6月,任徐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07年6月-2015年7月,任徐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任科员;2015年7月-2017年6月,任徐闻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主任科员;2017年6月至今 任徐闻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值得一提的是,叶就被查2个月前,徐闻另一官员叶语被宣布异地审查调查!

2020年6月10日,据湛江市纪委监委消息,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叶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湛江市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雷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相关简历显示,叶语,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广东徐闻人,在职大专文化,1982年12月参加工作,199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叶语早期曾下海经商,后弃商从政,2001年起直至落马被查,在19年时间里,叶语先后在在县工商局、物业局、开发区、中小企业局、公用事业管理局、交通运输局、规划建设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等担任副局长、局长、党委书记、主任等要职。在当地官场是属于教父级的人物。

12309中国检察网12月18日通报称,广东省徐闻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原局长叶语(四级调研员)涉嫌受贿罪、行贿罪、玩忽职守罪、高利转贷罪一案,由雷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由湛江市监察委员会移送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雷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雷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行贿罪、受贿罪、玩忽职守罪、高利转贷罪对叶语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1年3月9日,廉洁湛江发布通报称,日前,经湛江市纪委监委指定,雷州市纪委监委对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叶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叶语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转移和销毁相关证据;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为获得提拔重用,向国家工作人员输送财物;违规收受礼金,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执行公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玩忽职守,造成国家巨额经济损失;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信用社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给他人。

叶语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行贿犯罪、受贿犯罪、玩忽职守犯罪和高利转贷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湛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叶语开除党籍处分;由湛江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