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0—24时,云南省卫健委通报,瑞丽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

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市疾控中心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请市民持续关注云南瑞丽市官方发布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现居住我市且与云南瑞丽市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或近期接触过上述地区相关人员的市民,应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嘎查村)及辖区疾控中心报备相关情况,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并主动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同时要按照属地要求配合做好隔离管控、健康随访等工作。

二、3月16日以来有过云南瑞丽市旅居史的市民,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和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请注意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佩戴医用口罩前往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特别是农村和牧区的类似人员出现发热和咳嗽等症状时必须到居住地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应主动详细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以便于及时排查和规范管控。

三、市民在进出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人流较多的公共场所时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保持一米的安全距离。同时要积极配合排查管控相关制度,主动提供身份信息及行程码、健康码等以供工作人员查验。

四、如非必要,请市民近期不要前往云南瑞丽市。如确需前往,请提前主动向单位、居住地社区(嘎查村)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要配合落实辖区相应防控措施。

五、请市民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尽量减少聚会聚餐,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如需前往住宿、购物、美容美发、沐浴、娱乐等密闭性公共场所,在公共空间非必要不摘掉口罩。

来源: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编辑:刘璟璐

校审:尚铁兵 郝晓琴 韩霞

终审:任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