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条持有D,Z,X,J-1字签证的外国人,必须在入境之日起30日内到居住地市、县公安局办理外国人居留证或外国人临时居留证。以上居留证件的有效期为允许持证人在中国居留的期限。
外国人居留证发给在中国居留一年以上的人。
外国人临时居留证发给在中国居留不到一年的人。
持有F,L,G,C字签证的外国人,可在签证规定的期限内在中国停留,无需办理居留证件。
第17条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须回答有关问题,并履行下列程序:
(一)提交护照、签证和与居留原因相关的证明;
㈡填写居留申请表;
(三)申请外国人居留证的,还应提交健康证明,提交近期2寸半身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