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阐述企业所得税赞助支出的税前扣除政策,政策截止2017年6月4日。
主要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6、赞助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项所称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政策总结: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广告性质赞助支出符合业务广告费、宣传费条件时,可以按业务宣传费按限额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