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蜜源(广州)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行政裁定书》显示,申请人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被申请人蜜源(广州)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传销一案中,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于2021年3月30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蜜源(广州)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在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设立的支付宝账户、在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海珠支行设立的账户(账号为4405××××0356)、在招商银行广州同和支行设立的账户(账号为1209××××0302)内的资金共计30000000元。
据天眼查APP显示,蜜源(广州)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蜜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23日,实缴资本为100万元,黄顺清担任法人,该公司最大股东为广州智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广州不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持股49%。其对外投资公司有蜜源(杭州)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蜜源(深圳)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禾盛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
多家主流媒体已经报道了蜜源APP涉嫌传销的问题。例如,2020年9月,据“中国消费者”报道,近期,中国消费者投诉平台不断收到关于蜜源的投诉,相关投诉核心信息均指向:蜜源涉嫌传销。
12月23日,中国经济网报道了题为《社交电商蜜源APP侵害用户权益 曾被媒体质疑涉嫌传销》,文中提到,工信部网站发布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通报(2020年第七批),蜜源因为违规收集个人信息赫然出现在名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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