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1月18日,巴黎和会召开,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取得胜利的战胜国们,集体派代表聚集在了巴黎,中国也是战胜国之一。

西方列强不顾中国的利益,强行将德国在山东的权益,转交给日本。这一点激起了全国人民的反对,因此爆发了轰轰烈烈的五四运动。

正当外交总长陆征祥打算在不平等条约上签字的时候,一支“枪”顶在了陆征祥的身后,并且声称:你敢签字,我这支枪不会放过你。

原来身为当时留法学生领袖之一的郑毓秀,在花坛里折了一枝玫瑰,以玫瑰代替枪吓唬住了陆征祥,从而使得陆征祥拒绝前往凡尔赛宫签字,保住了中国对山东的权益。

郑毓秀就是这样一个传奇的女子,而这精彩的一幕,其实也只是郑毓秀出色人生中的匆匆一瞥而已。

一、郑毓秀拥有多个中国第一的头衔。

  • 1、第一位女博士。

1924年,郑毓秀在法国巴黎完成学业,取得了巴黎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因此成为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位女博士

在那个年代,女子能够读书,这本身已经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了。即使家庭富裕的人家,也只是供女儿读几年书,认识几个字就行了。

可郑毓秀不仅能够在国内读书,还能跑法国读书,甚至还读出了一个女博士的学位。这不得不说郑毓秀除了自身聪明外,她还有一个非常开明的家庭。

其实这要多亏了郑毓秀有一位开明的母亲,正是母亲从小的教导,使得郑毓秀成为了一位敢于追求自己人生目标的人。她没有因为大环境的影响,就把自己的人生给框死了。

  • 2、第一位女性律师。

1924年,学成归来的郑毓秀,来到了上海,正式成为了一名女律师。但是这个过程却有些曲折。

当时中国存在南北两个政府,北方政府知道郑毓秀这位大才女回来了,立刻邀请郑毓秀担任北京女子师范大学的校长。

这本来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可是郑毓秀却不愿意为北方政府工作。所以在考虑再三以后,她决定和朋友一起,在上海开一家律师事务所。

那么问题来了,根据当时颁布的法律《律师暂行章程》中的要求,申请成为律师,需要至少两个条件:

第一,中华民国人民满20岁以上之男子。

第二,依律师考试令,考试合格或根据本章程,有资格的人。

免试

第一个条件,郑毓秀就不满足,因为她是女子,此前中国还没有出现过女子当律师的情况。所以郑毓秀必须要攻克这一难关。

而且当时的上海,主要分成了三大区域。中国统辖地区、法租界和公共租界。这三个地方的律师是不能互相通用的。

也就是说郑毓秀要想在这三个地方都吃得开,必须要同时获得这三个地方的律师资格证才行。公共租界没话说,人家没有女性不能做律师的说法,因为郑毓秀的才学,所以自然可以得到他们的律师资格证。

中国统辖区,是非常困难的,因为此前没有过先例。当郑毓秀将申请递交上去以后,引起了北洋政府的一片轰动。不过最终北洋政府还是认可了郑毓秀的努力,就此彻底改变了中国律师界性别比例的问题。

至于法租界,人家倒不是说不允许女性律师执业,只不过他们不准中国律师来法租界执业而已。郑毓秀知道对方是什么意思,主要就是为了让法国人在法租界有特权,可以不平等地审理一些案子。

为此郑毓秀做了很多努力,她特地请求自己在法国政府的好友那齐雅帮忙,最终使得郑毓秀成为了法租界的第一位中国律师,也是法租界第一位中国女律师。

  • 3、第一位省级女性政务官、女性法院院长、监察厅厅长。

由于郑毓秀在律师界良好的口碑,和民间较高的威望。因此在1927年3月,郑毓秀被任命为上海地方审判厅的厅长。两个月以后,郑毓秀又被任命为上海地方检察厅的厅长。

1928年,国民政府召开了第一届立法院会议,当时出席会议的女性委员只有两位,一位是郑毓秀,还有一位则是宋美龄。

由此可见,这个时候的郑毓秀,已经成为了国民政府时期的政治红人,能跟常凯申的夫人站在一起,自然不是普通人。

1933年到1935年,郑毓秀在高友唐弹劾贪污舞弊案中,成为了被弹劾的主角人物后,便在这期间选择辞职到欧洲深造。直到1935年10月,郑毓秀回国后,担任了上海法政学院的校长。抗战时期,郑毓秀更是成为了教育部次长。

  • 4、第一位参与起草《中华民国民法典草案》的女子。

1928年,南京民国政府成立,随即便选定由郑毓秀、傅秉常、焦易堂、史尚宽、林彬等5人负责起草民法典。

1929年初,郑毓秀以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成为了参与起草《中华民国民法典草案》的第一位女性。

二、郑毓秀留学前,便已经投身革命。

  • 1、打小就十分叛逆。

虽然清朝已经走到了尾声,但是裹脚的习惯依旧在民间盛行。郑毓秀就是个例外,她在五六岁的时候,就知道了强烈反抗,或许受到母亲的影响,她死活不肯裹脚,最终得逞。

13岁的时候,郑毓秀被许配给了两广总督的儿子,她对这一婚姻非常不满,居然主动写信解除了这一婚约,甚至不惜离家出走。

15岁的郑毓秀,在天津正式接触到了西式教育,终于打开了眼界。两年后,17岁的郑毓秀东渡日本,在这里加入了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

  • 2、参与了两次刺杀行动。

第一次,刺杀袁世凯。

早年汪精卫他们要刺杀载沣的时候,就是郑毓秀帮忙携带运送了炸弹。袁世凯掌权以后,他们又要刺杀袁世凯。

1912年1月,革命党人在严密组织之下,终于分派四组人马合作刺杀袁世凯。其中郑毓秀在第四组中,坐在马车上随时准备抛炸弹。

可惜这次行动被袁世凯给躲过了,而郑毓秀也巧妙地逃脱,并且搭救了这次行动中多位被抓的革命党人。

第二次,刺杀良弼。

良弼是清朝宗社党的核心成员,他也是带头反对清帝退位的,而且手握军权。所以郑毓秀接到的新任务,就是要炸死良弼。

彭家珍在郑毓秀的协助之下,成功将炸弹扔向了良弼。导致良弼重伤,两日后便去世了。良弼在去世前感叹:我者,英雄也。我死,大清遂亡!

要知道在经历这些刺杀行为的时候,郑毓秀才不过是个不到20岁的小姑娘。现在我们终于可以理解,为啥郑毓秀能够在巴黎和会上用玫瑰当枪,威胁陆征祥了。

三、与夫合作,成为驻美大使。

两次刺杀案发生以后,郑毓秀也小有名气了,所以遭到了袁世凯的追捕。这才有了后来郑毓秀到法国留学的事情,也就有了造就那么多第一的成绩。

1941年,郑毓秀的丈夫魏道明被任命为驻美大使,因此郑毓秀作为大使夫人,便跟着丈夫前往了美国。

她前往美国可不是作为家庭主妇照顾丈夫的,她需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帮助丈夫处理外交事务。

可以说在魏道明担任大使期间,郑毓秀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她时常会举办一些宴会,拉近他们夫妻俩,和美国高官之间的关系。而且她本人也结交了大量美国高官的夫人做朋友,甚至连罗斯福总统的夫人,都成为了郑毓秀的好友。

结局:漂泊天涯,遗憾落幕。

1946年,魏道明和夫人郑毓秀回到国内。1949年,郑毓秀夫妻俩对国民政府似乎充满了失望,于是没有撤退到海峡对岸,而是选择前往南美经商。

其实他们压根就不懂做生意,又不敢轻易拿钱出来投资,所以在巴西经商宣告失败。转战乌拉圭后,又是没有着落。

因此郑毓秀夫妻俩,便开始怀念当初做官的日子。这个时候他们打算联系常凯申,看看有没有机会返台。

其实常凯申那边的命令是暂缓,可是他们在没有得到消息的情况下,已经登上了飞机。因此到了地方也没有得到他们想要的官职。

在旁人看来,郑毓秀是把手里的一张王牌,打了个稀巴烂。在关键时刻,拒绝了赴台,而是选择去南美。如果能在南美扎根也就算了,结果却又跑了回来,又怎么会受到待见呢?

1954年,郑毓秀左臂的癌细胞扩散,因此不得不切除左臂。1959年,郑毓秀在美国病逝。头顶若干中国第一的传奇女性,就这样走过了失落的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