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珲春市召开公益性岗位工作座谈会。对公益性岗位各项政策和重要文件要求进行梳理和讲解,安排部署今后一段时期公益性岗位工作。

会上,就非窗口单位开发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情况、2016年1月1日以后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三年期满解除协议情况、用人单位按规定比例出资情况、公益性岗位人员基本材料和档案保管情况和吉林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情况等进行了讲解和梳理,对用人单位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下一步,珲春市将继续认真落实吉林省关于公益性岗位的各项政策要求,坚持“谁用人、谁管人”的管理规定,完善三年期满退出公益性岗位和二次上岗的业务流程。(贾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