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涛,男,现年32岁,中共党员,2012年11月份进入公安队伍,现任安乡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2019年10月底,李涛从桃源县公安局调入安乡县公安局,至调入之日起就进入专案组,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一年有余。工作中,李涛始终保持人民警察本色,不畏艰难,主动作为,终将犯罪分子惩之于法。
2019年10月底,李涛正式调入安乡县公安局。报到第一日,在未正式安排股室部门的情况下,李涛就被委以重任,分配到安乡县公安局“7.14”专案组,这是该局办理的首起扫黑除恶专案。到专案组之初,李涛就负责办理一起涉及外市的非法采矿案件,该案中,由于他业务能力突出,受到了专案组领导的一致好评。
2019年12月底,因人员调整,原专案组法制内勤回原单位工作。在不熟悉人员岗位及扫黑除恶各部门人事的情况下,李涛临时独自一人接任专案内务小组法制内勤一职,主要负责专案组受立案、调查材料审核、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处理与移送起诉等工作。
因工作需要,专案组人员过少,又分为了外调组,内务法制组,审查组三个小组,连领导成员组成仅14人。李涛除了负责内务法制小组外,还经常承担外调组的部分工作、对外调审查两个小组的协调调度工作、对检法两院的协调工作,人称专案组的“大内总管”。
零经验攻破难题,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因“7.14”案属于安乡本土办理的第一起涉黑案件,李涛和其他专案组同事一样,从未有过相关办案经验。面对办理过程中所遇到的曲折及困难,李涛并没有退缩,他和同事们反复摸索,并向有经验的老同志请教。最终,难题一一被攻破。
期间,李涛负责撰写涉黑案件的立案报告。经多次修改,该案的报告资料有200份之多,每份都有数10页。因撰写立案报告,李涛放弃了周末与节假日,经常加班加点到半夜。
2020年春节期间,新冠疫情在中国爆发,蔓延全国各地。因案件办理的时效性,为保持进度,顺利将专案办结,李涛和专案组同事一起,克服自身恐惧,坚守本职,仍然正常上岗开展专案调查工作。在此期间,专案组成员团结一心,无一人抱怨,一人掉队。李涛和同事们一起,在规定的时间内,出色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有始有终办结案件,犯罪分子终被绳之以法
“7.14”专案起诉之前,李涛所在的内务法制小组在只有两名成员,却一共整理涉黑卷宗及个案卷宗60余本,撰写起诉意见书30余页,受到了公诉机关领导的高度肯定。
“7.14”涉黑案件起诉到法院的前后,经过组织安排,李涛在参与办理新的“10.18”专案的情况下,克服困难,继续兼顾“7.14”专案后续的补充侦查办理。期间,李涛负责补充调查的卷宗材料有10余本。为保障案件的顺利起诉与判决,在法院开庭审理期间,李涛始终坚守岗位,协调受害人与证人的出庭作证工作,保持与检察院、法院、市县两级扫黑办、县纪委的对接工作。在法院审理结束后,李涛又整理相关专案资料,归纳档案,交局档案室存档处理,做到了有始有终。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2020年11月26日,安乡县人民法院对“7.14”涉黑专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以马成红为首的20余名相关涉案人员均被法院判处了1年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 编辑:刘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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