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开庭
4月8日,鹤庆县人民法院采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张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某在从事白银交易的过程中,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通过他人向其购买并寄存白银给付购买者寄存费或予以回购,借用白银、黄金给付“利息”,订购“指标银”及以5%-12%不等的存款利息向他人借款等方式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7000余万元,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兑现白银和现金,造成参与人重大损失。
庭审中,合议庭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
被告人家属、参与人等60余人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现本案已审理完毕,合议庭将在评议后依法择期宣判。
来源:鹤阳法苑 图、文:尹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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