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制定灵山寺风景区观光车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经集体讨论,连山区发改局决定召开制定灵山寺风景区观光车收费标准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1年4月16日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区发改局三楼会议室
三、灵山风景区观光车收费标准拟定方案
经成本测算,并参照周边地区收费水平,拟定收费标准为: 观光车实行分段计费,从山门到中院10元每人(单程)、中院至玻璃栈道停车场10元每人(单程)。
四、听证会参加人共7名
消费者代表3名
经营者代表3名
第三方代表1名
五、听证人共3人
特此公告。
葫芦岛市连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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