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成忠案被通化中院维持有罪判决,我表示非常遗憾。庭审直播、辩护词非常清楚地展示了王成忠法官是无罪的。如果王成忠要申诉,我愿意提供法律帮助,直到彻底还他清白。
本案辩护艰难,背景复杂,我和肖之娥律师介入两年半,从辽源到通化,通化开完庭后,法院几次想宣判,都没有宣判成功,可见各方力量博弈之激烈。这样的结果与当下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无关系,我们坚持支持中央整顿司法,同时也希望不要冤枉好法官。
王成忠案是一起维护法官职业权利的标志性案件,也是确立法官行为边界的经典判例。本案不仅关系到王成忠法官的自由与清白,更关系十多万法官的安全和尊严。既要坚决追究法官违法的责任,更要有健全的司法保障,尤其是安全保障。既不能随意处罚律师,更不能随意抓法官,未来应当依《法官法》,经法官惩戒委员会作出涉嫌犯罪的结论后,才能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必须建立法官职务行为豁免制度。
庭审直播将刑庭庭长审民庭庭长的程序错误直观地展现出来,吉林高院指定通化中院管辖,推动本案审判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公开促公正,公正树公信,王成忠案加速了庭审直播的大众化,希望未来庭审直播能成为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王成忠案推广了程序正义的理念,也激发了更多律师重视程序辩护。
本案暴露出审前羁押、久押不决的老问题,王成忠被关了三年,多次申请取保,皆被拒绝,甚至他母亲病危、病逝,都不让他回家尽孝。这样的状况严重违反无罪推定的法治原则和人权保障的宪法要求,必须进行彻底的改革。应当将取保候审从公检法的权力转换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将《刑事诉讼法》第67条修改为“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取保候审”,真正确立以取保候审为原则。
律师、法官、检察官,彼此之间的隔阂和偏见,由来已久。承办本案后,我们看到了法官的不易,面对复杂案件作出决断的艰难,甚至面临追责风险,牢狱之灾。按指控王成忠的逻辑,哪位法官能有安全?因此,我们更多地理解和尊重法官。作为王成忠的辩护人,我们为王成忠乃至更多的法官呼吁,使得我和肖之娥律师在很多法院获得了更多的尊重。但这不应当是特例,而应当是普遍的做法。因为律师的反对意见恰恰有助于保障法官裁决的正确,也是法官避免风险的必要方面。尊重律师,就是尊重法官自己,希望未来所有法官对所有律师的尊重更进一步。
当下,我倍感法治建设的艰难,经常想停下来,隐居山林。但休养生息后,还是不得不在前进与回旋的洪流中,挣扎着向前。法治不是一天建成的,法治中国的建设取决于法官、检察官、律师,所有法律人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期待王成忠案能促进法官、检察官、律师更多地相互理解,相互尊重,以建设性的态度,化解困难,面向未来,点滴推动法治进步。
徐昕
2021年4月20日
第一轮辩护意见
第二轮辩护意见
辽源中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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