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收购股权方案及审批核准、实施情况

根据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向李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9号)核准,公司分别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72,000万元,其余18,000万元以现金支付,合计支付90,000万元)的方式向李勇、王均霞等8名主体购买其合计所持江苏千年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年珠宝”)100%股权;向陈茂森、陈曙光等9名主体购买(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59,500万元,其余10,500万元以现金支付,合计支付70,000万元)合计所持成都蜀茂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茂钻石”)100%股权。千年珠宝及蜀茂钻石之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已分别于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14日完成。2020年,以上标的公司尚在业绩考核期内。

二、收购股权业绩承诺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与千年珠宝全体股东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补偿义务人承诺,千年珠宝在利润承诺期间实现的净利润如下:2017 年度净利润数不低于 5,200 万元;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的累计净利润数不低于 11,900 万元;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年度的累计净利润数不低于 20,000 万元;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2020 年度的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29,700 万元。

根据与蜀茂钻石全体股东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补偿义务人承诺,蜀茂钻石在利润承诺期间实现的净利润如下:2017 年度的净利润数不低于 4,050 万元;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的累计净利润数不低于 9,750 万元;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年度的累计净利润数不低于 17,050 万元;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2020 年度的累计净利润数不低于 25,100 万元。

根据各方已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如被收购公司截至2020年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2020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交易对方应依据协议约定的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

三、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1、标的公司千年珠宝及蜀茂钻石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千年珠宝 2017 年度实现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5,523.62万元;2018 年度实现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7,357.13万元;2019年度实现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8,082.13万元;2017 年度-2019年度累计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实现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20,962.88万元;实现了利润承诺。

蜀茂钻石2017 年度实现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4,252.14万元;2018 年度实现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5,605.87万元;2019年度实现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7,422.63万元。2017 年度-2019年度累计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实现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17,280.64万元;实现了利润承诺。

2、对于标的公司 2020 年度无法完成业绩承诺的判断

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并在全球范围内持续蔓延,全球经济形势受此严重影响,国民经济行业均不同程度地受到疫情冲击,对标的公司业务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导致标的公司业绩下降。公司根据千年珠宝及蜀茂钻石实际运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判断标的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无法完成原定业绩承诺。

四、其他重要说明

公司将会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的商誉减值情况进行评估,同时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的业绩完成情况进行审计,以最终确定标的公司的业绩完成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事项的进展,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