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过公司因为各种原因解雇员工的。

你听过因为公司克扣工资,员工“解雇”公司的么?

这把操作你得学,当个硬气打工人!

韩某在一家销售公司工作,签订劳动合同时规定韩某的月薪为4000元,销售业绩好的话,公司会给她加薪。

但是,工作了两个月后,韩某的业务越来越熟练,但她在公司的销售业绩排名靠后。此后,韩某每个月领到的工资都比上个月少。

老板说因为她销售业绩低,没有达到公司的要求,所以要适当减薪。韩某不服,协商无果后,决定辞职。

老板却说,韩某无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在老板克扣工资的情形下,韩某是否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呢?

有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此时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而本案中,销售公司老板以韩某没有达到销售业绩为由,逐月减少韩某的工资。

这属于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属于克扣员工工资的行为,严重损害了韩某的合法权益。

因此,韩某有权单方面宣布与公司解除合同。

同时,员工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协商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

2.申请调解

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处理

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解决

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

打工不易,维权要紧,必要时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